加入日期: | 2021.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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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01 |
地 区: | 渭南市 |
内 容: | 庄里试验区乡村**建设实施规划(一期)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省***状元府邸二楼信达工作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 *、项目名称:庄里试验区乡村**建设实施规划(一期) *、 |
关键词: | 规划 |
庄里试验区乡村振兴建设实施规划(一期)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富平县状元府邸二楼信达工作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30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Q2021-ZFCG-11001
2、项目名称:庄里试验区乡村振兴建设实施规划(一期)
3、预算金额:7,639,2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庄里试验区乡村振兴建设实施规划(一期),1项, 采购预算: 7,639,200.00元, 项目概况: 1、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及村庄整治规划;2、工程设计。,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庄里试验区乡村振兴建设实施规划(一期)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01 00:00:00 至 2022-05-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及复印件); 4、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编制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证书;(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可识别的二维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 7、税收缴纳证明: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时间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9、参加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银行转账凭证或保函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单位负责人***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16 18:00:00 止
地点:陕西省富平县状元府邸二楼信达工作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富平县状元府邸二楼信达工作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注:购买标书须持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30 14:30:00
地点:陕西省富平县状元府邸南门马莉医院东100米信达工作室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附件: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