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苏州鑫港港务发展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苏州鑫港港务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 1、苏州鑫港港务发展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SZXG-BAFW-1标段、SZXG-BAFW-2标段;JTCC-2116EK3044),本项目分包如下:SZXG-BAFW-1标段:永恒码头保安业务承揽;SZXG-BAFW-2标段:扬子江港务保安业务承揽。2、招标范围:本次苏州鑫港港务发展有限公司保安业务中标单位确定后,与张家港永恒码头和扬子江港务签订保安业务承揽合同。本项目招标方对中标方从业人员不提供食宿。永恒码头位于张家港市大新镇,要求各时段确保16人;扬子江港务位于靖江市斜桥镇,要求各时段确保8.5人。具体岗位配置情况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及说明”。3、预算金额:SZXG-BAFW-1标段:259.58万元/年(含税价);SZXG-BAFW-2标段:137.90万元/ 年(含税价)。4、服务期限:三年。5、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3室)购买招标文件。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相关资料,要求如下:(1) 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 相关资质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 符合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财务报告、承诺等所有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招标条件
苏州鑫港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依据相关规定完成公司内部审批,项目招标人为苏州鑫港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苏州鑫港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就苏州鑫港港务发展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SZXG-BAFW-1标段、SZXG-BAFW-2标段;JTCC-2116EK304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招标项目相应资格的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苏州鑫港港务发展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SZXG-BAFW-1标段、SZXG-BAFW-2标段;JTCC-2116EK3044),本项目分包如下:
SZXG-BAFW-1标段:永恒码头保安业务承揽;
SZXG-BAFW-2标段:扬子江港务保安业务承揽。
2.2 招标范围:本次苏州鑫港港务发展有限公司保安业务中标单位确定后,与张家港永恒码头和扬子江港务签订保安业务承揽合同。本项目招标方对中标方从业人员不提供食宿。永恒码头位于张家港市大新镇,要求各时段确保16人;扬子江港务位于靖江市斜桥镇,要求各时段确保8.5人。具体岗位配置情况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及说明。”
2.3 预算金额:
SZXG-BAFW-1标段:259.58万元/年(含税价);
SZXG-BAFW-2标段:137.90万元/年(含税价)。
2.4 服务期限:三年
2.5 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分支机构且营业执照有效,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相关安保服务;
3.2 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等;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其中投标单位应承诺按照拟服务单位属地口岸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满足具有协管员上岗资格的需求人员数量;
3.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3.7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之间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相关资料,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相关资质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符合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财务报告、承诺等所有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 29 日13时3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 29 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开标室(地址:***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以邮寄或者由授权代表自行送达至文件接收人手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在途时间,以及注重文件包装的严密性、防水性,文件包装上须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如采取自行送达的,请提前联系文件接收人,递交时间以文件接收人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投标担保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2万元/标段的投标担保。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苏州鑫港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丁永明15150202698(扬子江港务)
招标代理: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E-mail:zb16c888@163.com
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