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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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29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采购公告 **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股IPO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 **:**:** 行业类型 综合交易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 **:** 至 ****-**-**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线上获取 购买文 |
采购公告 | 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股IPO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竞争性磋商 |
发布时间 | 2021-11-09 10:14:59 |
行业类型 | 综合交易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 2021-11-09 00:00 至 2021-11-17 00:00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线上获取 购买文件 |
文件售价(元) | 300.0 |
开标时间 | 2021-11-29 09:30 |
开标地点 | 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股IPO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股IPO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股IPO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 1.2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 采购范围:为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IPO)项目提供相关法律专业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3 工期要求:108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磋商控制价:200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控制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3.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存续、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具有省(直辖市)级及以上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供应商近3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行为;无被责令停业或取消投标资格、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情况;无借取他人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未被徐圩新区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或采购人禁止市场准入; 3.4供应商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具有A股IPO成功案例至少3例; 3.5供应商拟派所有律师必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A股成功案例IPO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7供应商在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法律服务业务中(包括但不限于IPO、并购、重组、增发等业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处罚(须提供承诺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6); 3.8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3.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徐圩新区行政监管管理部门或采购人列为采购活动禁止准入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09日 至2021年11月17日 ;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网址“http://zb.fygroup.com/”)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 09时30分; 5.2 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楼)403室; 5.3 本项目采用线下方式进行不见面磋商。各供应商将纸质版响应文件(1正4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指定地点。因新冠疫情防控导致供应商未能按时参加磋商活动的,后果自负。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邮寄地址为: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四楼(管委会大楼)425室卫工(收),电话0518-82256052。 5.5 响应文件应密封后提交,封袋上应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6.磋商保证金 6.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0.5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6.2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无条件)或保险公司保单(供应商须将相关缴纳依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响应文件正本中递交,且须确保与采购人查询记录一致,否则视为未缴纳)。 7.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455395905@qq.com 2021年11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