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32021113004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北辰监理[2021]1103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北辰区王庄村A地块城中村改造农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已由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津住建房建[2019]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津房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58623.6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58623.6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2191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津房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北辰区王庄村A地块城中村改造农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规模为1219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1910平方米,总投资额58623.6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辰远路、南至规划龙居道、西至规划辰兴路、北至规划龙门道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北辰区王庄村A地块城中村改造农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小区黑号配套工程监理,招标范围:高压10KV电源线工程,0.4KV配电工程,土建配电站工程一次部分(黑号站设备),土建配电工程二次部分,环网箱电气工程、箱式变电站部分(高压柜、低压柜、变电器等),变电站间的通讯光缆及其保护管等工程监理。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总投资额38.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2年06月01日 至 2022年07月15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2年06月01日 至 2022年07月15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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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者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投标资格,并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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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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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8日 至 2021年11月12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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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人*** |
***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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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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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津房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津川(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040 联系人:李洋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进红(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101 联系人:冯兆艳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1年11月0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津房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理负责人***
电话:022-23036848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228号
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受理负责人***
电话:26823486传真:26832379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津京公路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