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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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18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分公司新客站房屋招租公告 来源:**分公司作者:**分公司 根据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房屋租赁,规范交易行为,根据《***公共**交易平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招租人 |
来源:如东分公司 作者:如东分公司
根据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房屋租赁,规范交易行为,根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政办发〔2017〕1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1)招租人: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如东分公司
(2) 招租项目地点:如东县掘港街道通洋南路5号(新车站三产后勤科)。
(3) 招租标的清单
招租房屋的房屋名称、建筑面积、租赁时间、房屋底价、业态及要求等如下:
序号 |
地址、项目名称及房屋编号 |
建筑面积/㎡ |
招租期限(年) |
房屋底价/年(元) |
竞标保证金/元 |
业态及要求 |
1 |
通洋南路5号,一层1区107 |
205.5㎡ |
三年 |
81378 |
10000 |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及危化品的存储和销售,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一层3区(候车室)109、一层4区114不得经营餐饮。 |
2 |
通洋南路5号,一层3区(候车室)109 |
43.7㎡ |
三年 |
25171 |
10000 |
|
3 |
通洋南路5号,一层4区114 |
407㎡ |
五年 |
102564 |
10000 |
1、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人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需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另须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自然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留存)。
3、报名人需领取投标书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所有报名资料及投标书密封后提交,如未按规定密封作废标处理。
4、报名人在报名前需了解出租房相关情况,实地查看,一旦报名表明已完全了解相关出租房情况,认可房屋现状,遵守招租公告和招租细则条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投标如有疑问可在2021年11月18日16时前向南通汽运集团如东分公司经营科答疑。
5、出租前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当场结清,承租期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与出租人按实结算;
6、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和政策性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租金按实计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合作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
8、承租人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先报出租方同意认可;
9、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10、承租人须认可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1、具体事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评标办法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按缴纳的竞标保证金相应的标的填写投标书(一人一标),分公司将在报名截止期限,当天16:30通过暗标形式现场进行开标。按每标的投标额高的确定为中标者。(如出现投标额相同的先以原承租人再以报名顺序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2、意向承租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七日内签订租赁合同,保证金转为租金,不足部分另行交纳,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则视为放弃承租资格,交纳的保证金不退,如交纳保证金未投标者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者保证金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报名地点及时间:
1.报名地点:如东县掘港街道通洋南路5号 南通汽运集团如东分公司三产后勤科
2.报名截止期限:2021年11月18日16时
3.联系人:刘清刚 联系电话***
二0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