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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小尖镇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0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盐城市招标 响水县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08
地 区:响水县
内 容:***小尖镇 ****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 (不见面开标) 招标文件专 用本 项目编号:XSX-GC-*********
 
招标公告正文
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 (不见面开标)
 
 
 
 
招标文件专                                                               用本
项目编号:XSX-GC-202124007
 
 
 
 
             招   标   人:响水县小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说   明
 
一、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招标文件由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及《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2018年版)共同组成。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是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对《标准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的文本,所涉及的条款内容均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为准;对《标准文件》未进行修改、完善、补充和说明的,以《标准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标准文件》的要求编制,应该完整反映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及《标准文件》的要求和内容,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此投标文件。
四、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遵守《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相关规定。
五、招标过程中,招标人除下发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和图纸外,还将视情况下发招标补遗书或澄清(如有)。如招标文件专用本与范本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专用本为准;如招标文件专用本与补遗书或澄清(如果有)不一致时,以补遗书或澄清为准,如前后发出的补遗书或澄清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补遗书或澄清为准;如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正本中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六、《标准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网上下载。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29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35
第五章 合同专用条款36
项目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47
第六章 技术规范57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58
工程量清单说明58
第八章 图纸(另册)61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6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招标公告 (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XSX-GC-202124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施工招标,已由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小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县财政及省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响水县小尖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响水县境内
2.2、工程内容和规模: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共一个标段,其中包含小郭线2.15公里、小小线3.26公里、豫东路豫东段0.56公里、豫四路0.45公里、朱浦大寨河堆路0.80公里项目工程。项目总投资约982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2.3.1工期:60日历天
2.3.2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工程质量: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同时具有公路路基、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2021年05月-2021年10月或2021年06月-2021年11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2 业绩要求:无
3.5.3 信誉要求:
3.5.3.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3.5.3.2  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5.3.3  2019年06月01日以来无欠缴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自2018 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等问题引发信访投诉的。
3.5.3.4  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shui.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4.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shui.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1月18日 9时 00分;
5.2、开标时间:2021年 11月18日 9时 00分;
5.3、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412392515@qq.com 。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腾讯会议号:963721364         。           
6、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银行汇票、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
7.2、履约保证金: 按中标金额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用银行存款、保函补足。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8、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9、工程付款:1、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并经省厅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2、工程竣工并经省厅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合同价的90%,3、工程竣工并经省厅验收合格满两年且经政府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月后一次性退还。(以上交通局拨款至甲方账户时付款且均无利息)
10、其他说明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本项目开评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0.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不按时参加开标会议视同认同开标结果。
10.2、本项目为采用双信封形式开标,请各投标人将第一个信封文件夹、第二个信封文件夹(第一个信封文件、第二个信封文件分别加密)压缩在一个压缩文件中[压缩包文件名为“投标人简称(不超过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压缩包中两个文件夹名称分别为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一个信封)和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二个信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压缩文件(邮件主题为投标人简称(不超过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投标文件字样)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中,第一个文件的密码在(2021年11月 18日 9时00分至2021年11月 18日9 时15分)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投标人简称(不超过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一个信封解密密码字样),第二个信封文件的密码在第一个信封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后15分钟内发送至至招标人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投标人简称(不超过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二个信封解密密码字样)。
10.3、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11、公示媒介: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
12、联系事项
 
招标人:响水县小尖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王化天                              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王兰兰                              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响水县小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响水县204国道
联 系 人***
电   话:15905119880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黄海路财富广场
联 系 人***
电   话:18082179730
***
项目名称
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响水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县财政及省补助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施工,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程,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3.2
计划工期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月
1.3.3
质量要求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3.4
安全目标
无安全责任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项目经理要求: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详见该条款
1.10.2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图纸、清单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网上公告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邮件或传真。
3.1.1
投标文件
递交形式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生成PDF文档(PDF文档须清晰可辨,如因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请各投标人须将第一个信封文件夹、第二个信封文件夹(第一个信封文件、第二个信封文件分别用不同密码加密)压缩在一个压缩包中[压缩包文件名为“投标人简称(不超过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压缩包中两个文件夹名称分别为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一个信封)和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二个信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压缩文件(邮件主题为投标人简称(不超过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投标文件字样)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中。
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3.2.1
工程量清单的
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固化清单由招标人上传至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xiangshui.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若有疑问,及时与招标人书面联系。
3.2.3
报价方式
单价
3.2.6
是否接受调价函
3.2.7
是否材料调差
不予调整
3.2.8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9815217元。(其中含暂列金额115000元、工伤保险费5758元、安全生产费143961元)
本工程控制价中不可竞争部分:暂列金额、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费,合计264719元。。
3.2.9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可任选下列一个账户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
单位名称: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县支行     
账号:10-404601040229996
(2)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响水县支行             
账号:932002010057938888
(3)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盐城响水支行营业室            
账号:1109680119002034388
(4)开户银行:响水县建行营业部                      
账号:32001737136051144514
(5) 开户银行:江苏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3209210021010000234967
注: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公司其他账户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款项已划入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时间,建议提前转(汇),否则无效。采用银行汇票方式的,须对银行汇票认真审阅核对,如有差错或印章模糊等汇入行不予接受的,一律无效。
务必请投标人转汇投标保证金时注明本项目名称 (可简称)。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
特殊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情况的时间
要求
3.6.1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名或盖章处,必须签中文姓名、盖单位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7.4
投标文件副本
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提供纸质打印件。
3.7.5
装订的其他要求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4.2.6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11月18日 9时 00分
5.1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 11月18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412392515@qq.com。(请各潜在投标人错时上传)
投标文件第二个文件(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 11月18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412392515@qq.com 。(请各潜在投标人错时上传)
请各投标人将第一个信封文件夹、第二个信封文件夹(第一个信封文件、第二个信封文件分别加密)压缩在一个压缩文件中[压缩包文件名为“投标人简称(不超过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压缩包中两个文件夹名称分别为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一个信封)和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二个信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压缩文件(邮件主题为投标人简称(不超过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投标文件字样)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中。
5.2.1
第一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
(1)见招标文件开标程序。
(2)开标顺序:随机
5.2.2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1)见招标文件开标程序。
(2)开标顺序:随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专家 5人以上;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得分前1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
公告期限:3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
形式
书面形式
7.6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
公告期限:3日
7.7.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用银行存款补足,或保函、保单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8.5.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响水县行政审批局
地址:***
电话:***
***
是否采用
电子招标投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和施工阶段有关主要人员变更的规定: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中标人因故要对项目部主要人员进行更换,应由中标人向业主提出书面申请,并将业主书面批准后方可调换,更换人员必须满足同等资格。中标人需向业主交纳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20万元/人次、更换技术负责人***
***
关于本投标人须知3.2,补充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如下:
投标报价文件编制的依据及要求:
(1)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等。
(2)材料单价执行2021年6月《盐城工程造价》建筑材料市场指导价或市场信息价。
(3)中国政府(江苏省)根据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就本合同项下向承包人征收的所有税金及其他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摊入各工程细目的单价中。
(4)投标人应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最高投标限价的1.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对其计算方法和费率进行修改。
(5)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调查,仔细研究招标文件,根据自己的技术水平、施工经验、设备配备等选择合适的方案。
为减少项目施工对地方的干扰和影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在施工前期完成标段施工范围内的改路、改河、改渠(沟)工程;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的阶段性工期要求,根据要求合理编制施工方案和工期计划。
(7)投标人应在监理人的指示下,为本项目其他工程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投标人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含入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招标人不再单独计列。
(8)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作中一切施工作业所需的临时出入现场和施工运输,应对所使用的由发包人提供的或按需要由承包人自建的或借用、占用、利用当地的所有出入现场的临时道路和桥梁进行养护和维修,直到工程竣工,并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上述临时道路的使用所引起的补偿费、诉讼费、损害赔偿、指控费及其它开支。
(9)凡是本标段范围内与已建铁路、公路、航道、管线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航道、管线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工期和安全,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凡是标段内与其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凡是标段内地形复杂、路基需深挖高填、场地狭窄的地段,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要求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计划;凡是本标段内含有跨河桥梁工程的,承包人应合理安排工期以尽可能避开汛期进行水中施工,确保汛期施工的安全和施工质量。凡是标段内含有跨铁路地段,承包人应作好与铁路部门的协调工作以及采取的措施,承担由于铁路而影响施工的风险;承包人应对上述所有工作负责,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的要求给予适当协助。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河道阻塞或者影响铁路、公路正常安全运营而给其它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对于本标段中与既有道路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施工时应保证施工和交通的安全。承包人应在主要交叉点实行道路两侧围档施工,在人员密度大、流动大的地段以及其它需要地段也必须采取围挡施工,以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不单独计量和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0)施工所需供电、供水由投标人自行调查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
(11)发包人有权增减清单和图纸中某一项或多项内容。
(12)承包人结算报审时,如核减率在5%以内(含5%),则由发包人支付审核费用;如核减率在5%以上的,则其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由乙方支付,该费用直接在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13)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的交易综合服务费(全部费用,包括招标人应承担的部分),该费用不单独计列,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费用,计入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由中标单位缴纳。
(14)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盐城市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68号)和《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18〕179号)规定缴纳工伤保险,所发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5)中标单位须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开通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该账户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管理。发包人将在本项目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违法行为信用惩戒等制度,承包人必须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上述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16)投标人应在投标总价中计入保险费,该费用在投标时不得改变。
10.3
(1)承包人自行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任何情况下的安全责任。非发包人原因,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发包人无关,相关一切费用或民事、刑事责任均由承包人自理。若承包人不能及时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并且影响到工程进度时,发包人有权处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2)在合同存续期间,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和下跌的收益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调整。
10.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将该费用从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代理公司账户(收款单位: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城中支行,账号:10405101040010560并备注(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须备注【单位全称+项目简称】
10.4
代理费按发改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取,造价咨询费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
10.5
图纸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9LindcqsB2Uspp-_tjEcw
提取码:kgun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投标人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5)2019年6月1日以来欠缴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自2018 年1 月1 日以来,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等问题引发信访投诉的;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 4.3 款的相关要求。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偏离
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1.12.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 1.12.3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 1.12.3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3)对于本章第 1.12.3 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1.12.5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通用条款;
(5)合同专用条款;
(6)工程量清单;
(7)图纸;
(8)技术规范;
(9)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网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xiangshui.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招标答疑”等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将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xiangshui.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招标答疑”等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将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xiangshui.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招标答疑”等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承诺书;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5)项目管理机构;
(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应按上述要求的内容和顺序编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生成PDF文档(PDF文档须清晰可辩,如因不清晰让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PDF文档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中需包含所投项目的投标文件。文件夹名为“投标人简称(不超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一个信封”。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报价函;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文件应按上述要求的内容和顺序编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生成PDF文档(PDF文档须清晰可辩,如因不清晰让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PDF文档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中需包含所投项目的投标文件。文件夹名为“投标人简称(不超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二个信封”。
投标文件递交形式:请各投标人将第一个信封文件夹、第二个信封文件夹(第一个信封文件、第二个信封文件分别加密)压缩在一个压缩文件中[压缩包文件名为“投标人简称(不超过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压缩包中两个文件夹名称分别为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一个信封)和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二个信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压缩文件(邮件主题为投标人简称(不超过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投标文件字样)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中。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工程量清单说明”,并按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3.2.2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采用固化清单,固化清单投标人可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和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投标人如发现固化清单出现问题(如公式缺失等明显错误)导致无总价生成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人进行核查,重新下载并填写修正过的固化清单。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报价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4款的有关要求。
3.2.4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5 投标人应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最高投标限价的1.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对其计算方法和安全生产费用进行修改。
3.2.6 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如有按废标处理。
3.2.7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 16.1 款的规定处理。
3.2.8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95%,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无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转账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
若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保函或银行存款方式补足。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5 资格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1、以电汇、转账形式提交保证金须提供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盖章或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基本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盖章;2、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保证金,须提供银行汇票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盖章。;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
上述资格审查资料除第(6)项外,须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提交,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不得擅自更换。
3.5.3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和目标、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其中,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按要求的内容和顺序编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生成PDF文档(PDF文档须清晰可辨,如因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使用压缩软件加密后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压缩包里面有且仅有一个文件。压缩包文件名为本项目名称,邮箱发送主题与压缩包须标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字样,PDF文件名称须标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3.7.4本项目有章印和签字要求的必须为原件扫描件。
3.7.5.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件须与中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PDF文档一致。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第一个信封文件夹和第二个信封文件夹生成两个加密文件压缩在一个压缩文件里面。
4.1.2 投标文件的加密压缩包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文件的递交:请各投标人将第一个信封文件夹、第二个信封文件夹(第一个信封文件、第二个信封文件分别加密)压缩在一个压缩文件中[压缩包文件名为“投标人简称(不超过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压缩包中两个文件夹名称分别为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一个信封)和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二个信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压缩文件(邮件主题为投标人简称(不超过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投标文件字样)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中,第一个文件的密码在(2021年11月18日9 时00分至2021年 11月 18 日9 时15 分)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投标人简称(不超过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一个信封解密密码字样),第二个信封文件的密码在第一个信封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后15分钟内发送至至招标人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投标人简称(不超过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二个信封解密密码字样)。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412392515@qq.com。(错时上传)。
4.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和解密密码由不同邮箱发送的;
(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逾期到达或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生成与压缩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的解密密码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的或在规定发送密码的截止时间后发送的。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盖章、签字、加密、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1.2各投标人需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会议号 963721364  ,直接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各投标单位自行准备相关硬件设备,确保网络畅通,音响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不得因未能观看到视频直播对开标会议提出质疑。
5.1.3各投标人不必抵达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412392515@qq.com)。
5.1.4请各投标人将第一个信封文件夹、第二个信封文件夹(第一个信封文件、第二个信封文件分别加密)压缩在一个压缩文件中[压缩包文件名为“投标人简称(不超过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压缩包中两个文件夹名称分别为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一个信封)和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二个信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压缩文件(邮件主题为投标人简称(不超过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投标文件字样)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中,第一个文件的密码在(2021年 11 月18 日9时 00 分至2021年 11 月 18 日 9 时15 分)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投标人简称(不超过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一个信封解密密码字样),第二信封文件的密码在第一信封所有文件解密后15分钟内发送至至招标人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投标人简称(不超过五个字)+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第二个信封解密密码字样)。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参加腾讯视频会议系统;(不按时参加腾讯会议系统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3)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解密密码;
(5)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腾讯会议系统提出,由招标人答复并制作记录。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同;
(8)开标结束。
5.2.2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解密
5.2.3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招标人代表抽取系数(如有);
(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人只解密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文件夹(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文件夹(报价文件),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第二信封文件夹解密密码在解密第一个文件夹后由投标人发送)
(7)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8)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腾讯会议系统提出,由招标人答复并制作记录。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同;
(10)开标结束。
5.2.4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95%的;
(3)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提出疑问, 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 3 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中标人凭单位介绍信、中标履约承诺书、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到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办理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7.7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5%。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7.8.3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8.5.2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
项目经理部的要求
除项目经理按投标承诺配置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需满足下表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总工
1
具有交通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专职安全员
1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
1、表中人员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签订阶段确定,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不能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相关人员,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表中人员须在合同签订前无在建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供2021年05月--2021年10月或2021年06月--2021年11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备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当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时,由招标人采用抽签法决定。
 
 
 
 
 
 
 
 
 
2.1.1
2.1.3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标标准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标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5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95%的。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项规定。
***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价;100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定金额-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费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进入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①若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在20家(含20家)及以上时,计算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去掉两个最低值和两个最高值](最低值或最高值多家相同时,只去掉两个最低值和两个最高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②若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在10家-19家时,计算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去掉一个最低值和一个最高值](最低值或最高值多家相同时,只去掉一个最低值和一个最高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③若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在3-9家时,计算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将此平均值再乘以K值作为评标基准价,K值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单位代表现场随机抽取。抽取K值按99%、100%、101%设置。
④若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经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如评标委员会没有否决全部投标时,则推荐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阐明理由。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3 位小数
2.2.4
评标价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0,E2=1.0。
(3)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1、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标标准
2.1初步评标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
3.4.2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评标结果
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在评标报告中记载,提请招标人审议决定。
3.8.3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9 评标报告
3.9.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9.2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名。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9.3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意见按序确定中标人。
3.9.4评标结果将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8年版)》

第五章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有关条款的补充、修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与合同通用条款之间有不符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1. 一般约定
1.1.3 工程和设备
第1.1.3.10目细化为:
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除发包人同意外,承包人不可将施工现场用于本工程施工以外的目的,不得将永久占地范围内的用地作为预制场地。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2 依法纳税
本项补充:
中国政府(江苏省)根据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就本合同项下向承包人征收的所有税金及其他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摊入各工程子目的单价中。
4.1.8 为他人提供方便
本款细化为:
(1)承包人应无偿提供由其建设和维护的临时道路等给发包人、监理人员或发包人许可的其他承包人使用,为其他承包人提供现场通道、施工场地和空间,并提供稳定的电源、水源接口等必要的施工条件和服务。
(2)几个承包人在同一区域施工时,业主和监理人有权协调工程的实施并对工程的衔接提出指示,承包人应在业主和监理人的统一协调下工作。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应认为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计列。
4.1.10 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中标人将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盐城市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68号)和《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18〕179号)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用(按招标人给定的最高限价的0.6‰计算))。
b.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要求,精心对工程负责,为解决任何质量、进度、安全问题而提供所需的不管是临时性的、还是经常性的监督人、劳动力、材料、工程设备,以及承包人所需的设备;
c.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对项目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组织本项目的施工,并接受发包人的管理与考核。
发包人将对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机械设备、人员进行核查,不符合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进场的,招标人将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整改,整改到位并通过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施工,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d.清理施工现场,清除障碍物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
e.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接至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搭建施工临时设施,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f.维持原施工场所内道路的畅通、安全,满足施工运输及施工期间的车辆、行人安全通过。
g.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等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h.根据合同工期要求,在签约一周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一份满足合同要求的、切实可行的年、月、旬进度计划,供监理工程师审核。
i.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或认可的施工日记格式,安排专人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作内容的记录,并对记录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承担因为施工日记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j.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所需的设备的完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k.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和施工噪音、环保管理规定,保护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工程施工中废料的处理工作,严禁乱倒乱抛废料。处理好地方矛盾,并承担责任;
l.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必须负责已完工程成品的养护和保护工作,认真完成工程缺陷的修复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m.工程实施阶段,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发包人有关人员,做好工程的报验、统计、计量支付等工作。按时参加工程会议,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n.尊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协调管理,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检查。
o.严格执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所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
p.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由施工及各种原因造成的地方矛盾和阻工问题,承包人自行负责解决,并支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协助做好协调工作。发包人的协调不免除承包人自行解决矛盾的任何责任。
q.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可能会对本项目阶段性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无论发包人最终是否调整,承包人均应无条件服从;承包人同时需要做好与其它标段承包人的配合、协调工作,做好阶段性工程结束后的移交工作,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单独计量和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r.安全、文明施工。(1)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范要求,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2)当承包人与进入现场的其他承包人发生冲突时,应无条件服从现场监理、项目指挥部和发包人协调。
s.发包人可能对施工现场进行远程施工实时监控,对此,承包人应给予积极配合。所需费用(含初装费及使用费)发包人以总额价的形式在100章中单列。
 
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4.8.7 承包人在组织人员进驻工程现场时,应切实采取预防疫情的有效措施,配备必要的医药用品、消毒、测温、通风等设施、设备,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承包人还应建立人员流动登记制度,信息报告制度,要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取得联系,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4.11 不利物质条件
第4.11.3项约定为:
本项目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范围包括:图纸中已明确指出和未明确的不利的地下和水文条件。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承包人应按投标函附表中所报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时间向现场调遣或租用主要施工机械及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不得拖延、短缺或任意更换,否则将按第22款视为承包人违约。
尽管承包人已按投标函附表的要求提供了上述机械、设备和仪器,但监理人认为仍不能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并且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调遣或租用某些设备、仪器。承包人在接到指令后应立即执行,否则将按第22款视为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在工程所在地办理机械、设备的安全施工相关手续,接受监督与管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1 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6.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6.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6.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分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7. 交通运输
7.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作中一切施工作业所需的临时出入现场和施工运输,应对所使用的由发包人提供的或按需要由承包人自建的或借用、占用、利用当地的所有出入现场的临时道路和桥梁进行养护和维修,直到工程竣工,并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上述临时道路的使用所引起的补偿费、诉讼费、损害赔偿、指控费及其它开支。
第7.5细化为:
承包人出入现场、施工运输,使用地方道路或航道时,应认为承包人已接受原有地方道路、桥涵、排水沟、航道等是完好的,承包人应负责自费与地方协调、改善、加固并养护,因承包人出入或施工运输使用造成的损坏,承包人应负责自行处理。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作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借用、占用或使用当地道路或其他交通设施所引起的补偿费、诉讼费、损害赔偿、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及运输畅通,承包人应采取以下措施:
(a)当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在与交通和公安部门协商下,采取足够的引导交通措施;
(b)承包人制定运输计划时,应避开现有道路上在高峰时的运输。
8.2 施工测量
8.2.3 承包人负责提供与放样工作有关的劳务、机具及仪器设备。应经常对使用的测量仪器进行定期检查与校正,填写检查证书报监理人核查。在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线形出现超出合同规定的误差,一经发现,承包人应自费纠正,直到监理人认为符合合同规定为止。
8.2.4 承包人应当将每次施工测量资料报监理人审核,对于重要的主体工程的施工测量资料,应至少在48小时前通知监理人进行复测。
8.3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进行核实,发现错误,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9.3 治安保卫
9.3.4 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围内,进行为工程的施工和竣工以及对任何缺陷做必要的补救,均应以不使下述各方面遭受不必要的和不恰当的干扰为条件:
(1)公众的便利;
(2)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小道的进入使用和占用;
(3)河流、航道、铁路、城镇道路和其他公共交通运输线路等;
(4)区中或地下的属于公共、团体或他人的管线和设施。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它开支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但由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本工程提供的设计所引起的必然影响除外。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将其编制的施工方案应报送监理人审批。
10.5 计划编制工具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执行工程进度旬报、月报制度,购买并采用发包人统一指定的计划编制与管理软件,编制总体计划和月度、季度计划。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指项目所在地30年以上一遇的罕见气候现象【包括发生烈度七度(含七度)以上地震、龙卷风、工地受淹超过桥梁设计洪水水位以及不利的降水等引起的延误的情况】。
上述不利降水的衡量标准如下:
a. 按本省气象部门统计的降水资料,取最近二十年的平均降水天数为标准;
b. 按实际统计的年降水天数与(a)所指的年降水天数之差,每年计算一次;监理人将根据承包人的申请予以评定,监理人评定恶劣气候对工程的影响还将考虑用施工期限内其它月份的异常良好的气候的时间予以补偿。异常气候在每一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
c. 不考虑每一降水过程后所影响的施工时间。
14. 试验和检验
14.5 当承包人与监理人就材料或设备的检验结果发生争端时,监理人可以将材料或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委托给一家独立的检验单位。该检验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技术监督局和专业机构的认证资格。当该独立检验单位对材料或设备的检验结果证明监理人检验的结果是正确的,则承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的指令,并承担委托检验费,否则,委托费应由发包人承担。
14.6 承包人在现场设立的试验室必须满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等的规定。如果承包人试验室被认定不合格,承包人应尽快按要求进行改正。在此之前,承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及发包人批准的试验室开展各项试验和检验,并承担费用。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检测设备,承包人应无条件提供。
14.7 在合同实施期间,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可能在本工程工地进行有关试验,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承担相应的工作,但不得对因此可能发生的人工、机械闲置损失向发包人提出补偿要求。
15.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本款第(1)项细化为: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情况除外;
15.3变更程序
本款补充第 15.3.4 项:
15.3.4 设计变更程序应执行《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5.4.1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支付。
15.4.2若设计变更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其中标项目单价进行结算;若设计变更后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合同施工期间《盐城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响水县有的执行响水县,没有的执行市指导价,都没有的双方商定)由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交通运输部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及《交通运输部概预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预算,经监理、业主审核后的项目预算单价乘以中标下浮率后的项目单价进行结算,即变更后项目单价=审核后预算价×(不含暂定金的中标价/不含暂定金控制价)。
15.4.3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缩短了工期,发包人按不给予奖励。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不给予奖励。
15.6暂列金额
本款细化为:
15.6.1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15.6.2对于经发包人批准的每一笔暂列金额,监理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实施工程或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指令。这些指令应由承包人完成,监理人应根据第15.4 款约定的变更估价原则和第 15.7 款的规定,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5.6.3 当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供有关暂列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账单或收据,除非该工作是根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进行的估价。
17.2 预付款
招标人不支付预付款。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并经省厅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2、工程竣工并经省厅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合同价的90%,3、工程竣工并经省厅验收合格满两年且经政府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月后一次性退还。(以上交通局拨款至甲方账户时付款且均无利息)
2、承包人在发包人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期付款数额向发包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承包人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7.3.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见投标须知
18.7  竣工验收
18.7.3 为完成合同工程而由承包人实施的临时工程,工程竣工之后经监理人批准不须拆除的,其所有权归属发包人。
20.2.1承包人工伤事故的保险
中标人将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盐城市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68号)和《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18〕179号)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用(按招标人给定的最高限价的0.6‰计算))。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本款细化为: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包括免赔偿和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应按下列对发包人或承包人责任的规定,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
1、在承包人负责照管与维护期间,如果本合同工程或其组成部分,或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不论出于什么原因(属于发包人的风险除外),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并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还应对按“19. 缺陷责任和保修责任”规定而实施作业的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2、由于发包人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a、由于本款规定的发包人风险中的任何一种已投保的发包人风险造成的上述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监理人和保险公司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免赔额部分由承包人自己承担,而超过保险公司最高赔偿限额的损失部分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
b、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事故损失或损害,已投保的保险无法赔偿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c、由于本款规定的发包人风险中的任何一种无法投保的发包人风险造成的上述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范围内弥补损失或损害。同时,监理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在与承包人协商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确定合同价格的增加额,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d、由于发包人风险和若干其他风险结合而造成的上述损失和损害,在按照本款(a)或(c)(视情况而定)进行处理时,应考虑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按比例承担的责任。
3、属于发包人的风险包括:
a、地震、海啸、龙卷风及其他自然灾害,但承包人从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中能合理预见或能合理采取防范措施的自然灾害除外;
b、雷电、火灾、爆炸,但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火灾和爆炸除外;
c、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d、战争、政变、征用、罢工、暴乱、骚乱,但纯系承包人由本合同工程施工引起的骚乱除外;
e、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f、除合同规定者外,永久工程的任何区段或单位工程被发包人使用或占用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g、属于本工程设计引起的损失或损害(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除外);
上述a~c项风险应按照第20条的规定办理保险,以便在风险发生时,能保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4、但是,由于下列情况本应却未能从承保人处收回偿额,应由承包人全部负责:
a、承包人未按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承保人报告事故情况;
b、承包人未履行保险单中规定的被保险人的义务。
21. 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项补充:
本项所述(1)、(4)目风险应按照合同条款第20条的规定办理保险,以便在风险发生时,能保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本项(1)目补充:
a、由于合同条款第21.1.1项中的任何一种已投保的不可抗力风险造成的上述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监理人和保险人并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能从保险人收回的免赔额部分由承包人自己承担,而超过保险人最高赔偿限额的损失部分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
b、由于合同条款第21.1.1项中的任何一种无法投保的不可抗力风险造成的上述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范围内弥补损失或损害。同时,监理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在与承包人协商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确定合同价格的增加额,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c、由于不可抗力风险和若干其他风险结合而造成的上述损失和损害,在按照本目(a)或(b)(视情况而定)进行处理时,应考虑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按比例承担的责任。
22.1 承包人违约
22.1.2 当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
如果发生22.1.1款承包人违约的情况,发包人可视承包人违约的严重程度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1)发包人可按签约时签约合同价的1%—10%的金额扣缴承包人违约金,该违约金在履约担保中或在期中支付证书中扣除。即使交纳了违约金,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若承包人未经批准擅自撤离工地,发包人除扣除承包人的全部履约担保和剩余工程款项之外,并不承担承包人与其它承包人、供货商等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也不赔偿任何费用。
(2)发包人可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对此提出反对意见并应按合同规定完成合同工程其余部分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格中不应包括由其他承包人完成的那部分工程的价格。监理人应确定由于承包人违约而给发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其他损失,报发包人批准后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监理人应将上述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
(3)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之后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工程,终止承包人对本合同工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监理人的各种权利和权限。发包人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邀请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为了完成本工程可以使用任何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合同终止后的有关事宜应按照第22.1.4和22.1.5款的规定办理。
此外,当承包人发生了下述违约现象之后,发包人可依据下列具体情况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1)承包人在监理人规定的截止日前,投标书附表中所列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未经批准又离开工地,发包人将按10000元/人·天扣除违约金;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工地主要人员(道路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试验员、计量工程师、安全环保工程师、专职安全员)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未经批准又离开工地,发包人将按5000元/人·天扣除违约金,直至缺员进场为止。
(2)无论是否征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同意(特殊情况除外),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20万元/人次、更换总工15万元/人次、更换安全员5万元/人次)。若出现项目经理(不含项目副经理)、总工均更换的情况,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
(3)承包人在监理人规定的截止日前,投标函附表表9所列的主要机械及试验、测量设备不能按时进场,每迟到1天,发包人将按照该设备的台班费的三倍扣除违约金,直到设备进场为止。
(4)在工程实施期间,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和材料试验、质检仪器设备撤离现场,发包人将按该设备的重置价值从工程期中支付款中扣除违约金。
(5)在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应制定阶段性工期目标并提交监理人批准,并努力完成工期目标。若承包人不能完成工期目标,则按5万元/天标准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6)在施工期间,承包人若违反施工操作及管理程序,一经发包人发现,则按1~5万元/次标准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7)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如果在各种报表及检查试验记录中自己作假或诱导监理人作假,一经查实,发包人将按每次10万元的标准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8)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发包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或抽查,如发现承包人出现降低施工标准或偷工减料或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发包人将按每次10万元的标准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9)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未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使得周边环境遭到破坏或污染,经监理人认可后,每次按照10万元/次的标准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除上述约定外,发包人还将按《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违约情况上报江苏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25. 廉政建设
在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苏交监察〔2007〕13号发布的《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26. 优质优价及劳动竞赛
本工程报价视为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7. 安全考核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则招标人对中标人罚款50万元人民币/次,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28. 履约考核
在工程实施期间,发包人将按照本工程相关履约考核办法的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履约考核,并将履约考核结果上报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计入承包人信用档案。
29. 计划的调整
29.1 分阶段施工计划的调整
在合同总工期未变的前提下,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他认为有必要的任何其它理由而对工程分阶段工期所进行的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服从。由此而可能引起工程费用投入的变化将不另考虑。
30. 配合
30.1 与其他承包人的配合
承包人应妥善处理好与其他承包人的关系,发生交叉施工时,应相互配合,友好协作,并服从业主统一协调。
30.2 确保业主不受指控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在合同执行过程妥善处理好协作单位、所雇佣的农民工等有关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工程款、工资等事宜。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犯指控,承包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
31. 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到位
31.1 发包人将在本项目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违法行为信用惩戒等制度,承包人必须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上述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31.2 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管〔2016〕707号)
(2)《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8〕2号)
(3)《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盐城市交通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盐市交建〔2018〕4号)
(4)《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响政办发〔2018〕13号)
31.4 违约责任
如因业主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32.补充条款
1、施工用水、用电及通讯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2、承包人需做好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上、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在投标前已进行现场勘察咨询,充分了解现场需保护物品的现状,施工现场及周围需保护或迁移的管线、构筑物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保护和清理工作主体责任和费用承担为承包人。
承包人需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和要求,因保护不力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承包方负责。
3、工程施工,不得噪音扰民,不得破坏周边(包括居民)构筑物、建筑物。如对周边(包括居民)构筑物建筑物产生破坏的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4、施工结束验收前,清理的杂物、渣土、余土应运出施工场地并符合当在及相关部门规定,不得乱抛乱弃,清理运输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如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罚款都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好施工区域的围栏和提示等工作,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保证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责任。
6、施工期间所有安全、市容保洁、文明施工均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自理;非发包人原因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发包人无关,费用由承包人自理。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7、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地方关系协调,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发生的费用承包人负担。如承包人不能及时协调处理,由于地方干扰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负,工期不予延长。
9、所有工程往来款必须通过双方单位账户进行。
10、如遇特殊情况,由招标人原因引起的工程不能按时完成,工期予以顺延,但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结算时其他不予调整。
11、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减工程量,承包人不得以因发包人变更工程量减少了工程利润为由要挟发包人追加其它费用。
 
项目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目号
数    据
1
缺陷责任期
1.1.4.5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2
逾期交工违约金
11.5
人民币50000元/天
3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1.5
10 %签约合同价
4
提前交工的奖金
11.6
人民币0 元/天
5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11.6
6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16.1
合同期内不调价
7
开工预付款
17.2.1
8
材料、设备预付款
17.2.1
9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17.3.3(1)
10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17.3.3(2)
11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17.4.1
月支付额的0 %
12
质量保证金金额
17.4.1
3%签约合同价
质量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13
保修期
19.7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14
其他
 
合 同 协 议 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内容: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2.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含暂定金       元。
3.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总工: 。
4.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工程安全目标: 。
5.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6.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7.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8.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9.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工程施工
10.1.1、承包人接到发包人进场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进场,不得故意拖延。
10.1.2、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的正常管理。
10.1.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配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熟练工人、机具设备、测试仪器等,并建立有效的管理机构,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成。
10.1.4、发包人实行押证管理。承包人进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试验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等必须与投标书承诺相一致,绝不更换。若投标文件中正选和备选管理人员确实无法投入合同工程的,招标人可按拒签订合同处理。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现本企业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试验负责人***
10.1.5、材料质量要求。承包人准备使用在该工程的一切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10.1.6、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规程施工(当规范、规程之间等发生矛盾时发包人可采用高的标准执行)。严禁违章操作,杜绝偷工减料。
10.1.7、严格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单项工程开工前,要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同时应及时真实全面地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总结施工中的经验,指导生产。
10.1.8、建立健全质保体系。工程设立质量检验负责人***
10.1.9、发包人负责协调有关地方矛盾,减少工程施工的干扰,保障正常施工。
10.2工程监理
10.2.1、发包人派监理人员对工程投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工程安全实施控制,努力使四大目标得到最优实现;
10.2.2、监理人员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宗旨,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现行公路工程施工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等开展监理工作;
10.2.3、单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需在5日前编报开工申请,监理人员在检查准备工作情况后,认为具备开工条件的,发出开工通知;
10.2.4、承包人应积极配合监理人员检查用于工程的任何材料和机具设备,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设备,监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同时进入本工地的设备则视为本工程专用,不得擅自调离;
10.2.5、监理人员按施工程序,坚持旁站,对施工中的违反操作规程有权令其更正,直至停工整顿,其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0.2.6、单项工程的每道工序结束后,承包人应先行自检,填写有关质检单,由工地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如监理人员接到承包人报验单后24小时内未进行验收,则承包人可自行进入后续工序施工,但监理对前道工序有检查之权利。
10.2.7、承包人应为监理人员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监理人员有权对不符合要求、不称职或严重阻挠监理工作的人员提出撤换。
10.3安全、廉政
安全、廉政方面的约定详见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合同。
10.4计量与支付
10.4.1、工程监理坚持权责结合的原则。监理人员根据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查验有关原始资料、工程报验单,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后,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和计量证明,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由标段项目经理签署的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所填写的结账单一式4份。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结账单14天内签发中期支付证书,签发时应写明认为到期结算的价款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10.5竣工验收
工程结束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竣工资料,填报工程验收申请,发包人收到申请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10.6违约责任
10.6.1、经竣工验收承包人只达合格等级的,则在进行最终结算时,扣减工程总造价的3%。
10.6.2、承包人未按投标时承诺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组织进场,有明显不能按期保质完成任务的迹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整改,直至终止合同,损失由承包人自负,若属被清理退场的,将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10.6.3、非发包人责任,承包人不能按交工日期完成全部工程量时,每延期1天承担违约金5万元。
10.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 政 合 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 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 标段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 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 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 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 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 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 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 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两份。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承包人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承包人须将参与工程施工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12)承包人应严格执行业主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性文件及规定。同时应当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政府安全监督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单位下达的整改意见通知,承包人要立即予以整改,由此发生的损失承包人自负。若承包人拒不执行上述条款发包人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技术规范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8年版)》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计算支付金额。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个细目(安全生产工程量清单除外),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5.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之中。
6.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技术规范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7.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的有关部分及图纸说明。
8.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按投标人须知第7.4.3条规定修正。
9.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0.承包人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之中。
11.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定金额,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业主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12.计量方法
(1)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与现行规范有不一致之处,以现行规范为准。
(2)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3)安全生产设备的计量支付:
①安全生产设备购置后或现场设施安装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及时持有效合法票据经建设单位、现场监理等相关单位人员现场确认并签字认可后,方予以计量;②购置的能够重复使用的,能够形成固定资产的安全生产设备应进行合理摊销后予以计量。
13.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14.其他说明
(1)工程量清单中已列项的细目中未列项的工作内容均作为完成该细目的附属工作,不单独列项。
(2)安全生产费用为招标人控制价的1.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对其计算方法和安全生产费用进行修改。施工阶段应当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实用指南》明确的原则、范围与方式进行计取、使用、计量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将与招标文件一并上传至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xiangshui.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由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填写。
 
第八章 图纸(另册)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第一个信封                                           
 
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 
 
 
投 标 文 件
(商务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承诺书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复印件;
5.项目管理机构
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他材料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
(一)投标函
致:响水县小尖镇人民政府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工程质量: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工期:   日历天。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目号
数    据
1
缺陷责任期
1.1.4.5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2
逾期交工违约金
11.5
人民币  50000  元/天
3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1.5
  10   %签约合同价
4
提前交工的奖金
11.6
人民币  0   元/天
5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11.6
6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16.1
合同期内不调价
7
开工预付款
17.2.1
8
材料、设备预付款
17.2.1
9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17.3.3(1)
10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17.3.3(2)
11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17.4.1
月支付额的0 %
12
质量保证金金额
17.4.1
3%签约合同价
质量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13
保修期
19.7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  年
14
其他
 
说明:此表所有数据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由招标人填写,由投标人签署确认。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异议、投诉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3.承诺书
 
致:响水县小尖镇人民政府
我以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1、本企业此次参加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你单位有权为证实我单位所递交的证明文件、资料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本企业愿意接受招标人作出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2、在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我方将严格按照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以及按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如有)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组织进场施工,且不进行更换,并执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有关规定。
若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确定无法投入合同,本企业将遵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接受业主的经济处罚和履约考核处理。
3、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民工工资,在需要使用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4、如果本企业中标,其他未尽事宜,在与业主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另行协商解决。
如本企业有上述违规行为,招标人作出处理的同时可报江苏省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或其他信息系统备案。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1、以电汇、转账形式提交保证金须提供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盖章或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基本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盖章;2、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保证金,须提供银行汇票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盖章。5.项目管理机构
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
说明
 
 
 
 
 

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主要工程内容
预计造价(万元)
备 注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拟分包工程造价合计(万元)
 
7.资格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1、以电汇、转账形式提交保证金须提供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盖章或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基本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盖章;2、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保证金,须提供银行汇票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盖章。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
上述资格审查资料除第(6)项外,须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提交,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其他材料

第二个信封                                            
 
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响水县小尖镇 2021年农村公路及桥梁提档升级豫四路、小小线等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角   分(¥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字)
          年     月     日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必须包含以下附件:
(1)其它工程费及间接费综合费率计算表
(2)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
(3)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
注:1、若投标文件中缺少上述内容,招标人有权将其作为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将招标人给的“工程量清单说明”直接打印于此(内容以招标人上传至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xiangshui.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的固化工程量清单前说明为准)。投标人不附“工程量清单说明”的,没有对“工程量清单说明”中实质性内容的作出响应的,擅自修改清单说明的,均作废标处理。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清单各项表格),投标人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不得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否则作废标处理。
 
 

其它工程费及间接费综合费率计算表
 
 
 
 
 
 
 
 
其它工程费费率(%)
间接费费率(%)
冬季施工增加费
雨季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
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
沿海地区施工增加费
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
临时设施费
施工辅助费
工地转移费
综合
费率
规费
企业管理费用
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伤保险费
综合费率
基本费用
主副食运费补贴
职工探亲路费
职工取暖补贴
财务费用
综合费率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单位
代号
预算单价
备注
 
序号
名称
单位
代号
预算单价
备注
 
 
 
 
 
 
 
 
 
 
 
 
 
 
 
 
 
 
 
 
 
 
 
 
 
 
 
 
 
 
 
 
 
 
 
 
 
 
 
 
 
 
 
 
 
 
 
 
 
 
 
 
 
 
 
 
 
 
 
 
 
 
 
 
 
 
 
 
 
 
 
 
 
 
 
 
 
 
 
 
 
 
 
 
 
 
 
 
 
 
 
 
 
 
 
 
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
 
 
 
 
序号
 
 
 
编码
 
 
子目名称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其他
 
 
 
管理费
 
 
 
税费
 
 
 
利润
 
 
综合单价
 
工日
 
单价
 
金额
主材
材费
 
 
金额
主材耗量
 
单位
 
单价
主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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