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状态 |
正在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 |
22AH06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网营口供电公司2021年第六次服务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
采购类型 |
服务 |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11-11 17:00:00 |
开启应答文件时间 |
2021-11-16 10:00:00 |
开启应答文件地点 |
详见公告 |
采购人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营口供电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格瑞恩正新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69号 |
招标代理机构邮编 |
110013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024-66131285 |
电子邮箱 |
*** |
项目介绍 |
国网营口供电公司2021年第六次服务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22AH06
1.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营口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辽宁格瑞恩正新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应答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及应答保证金
采购范围见“附件1 采购需求一览表”。
所有应答都必须附有应答保证金承诺函,金额为所应答包最高限价的2%(采用系数报价的项目为所应答包估算金额的2%)。应答保证金承诺函必须提交,否则应答被否决。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 通用信誉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3 通用安全质量要求
3.3.1设计项目: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3.2施工、监理及其他项目: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 通用财务要求
提供首次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承诺函要求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应答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采购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
3.6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6.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6.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6.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6.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6.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6.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6.9单位负责人***
3.6.10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6.11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6.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6.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8专用资格要求
3.8.1应答人及其应答的服务须在满足3.1-3.6通用条款所列要求外,还需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专用要求与通用要求冲突,以专用条款为准。专用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专用资格要求表”。应答人应提供专用资格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8.2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取得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分包合同业绩须提供由项目单位和发包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