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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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12 |
招标代理: |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医医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实验室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屯**路新天地商务港***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医医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实验室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医医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实验室改造项 |
关键词: | 实验室 医院 |
项目概况
阜康市中医医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实验室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8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阜康市中医医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实验室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阜康市中医医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实验室改造项目,采购单位为阜康市中医医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阜康市中医医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实验室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XJTQ2021ZB100-CG
3.采购地址:***
4.采购内容:医院实验室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金额343417.58元。
6.工期:15天(日历日),从签订合同的次日起计算,具备验收条件,交钥匙工程。
7.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8.付款方式:合同中具体约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或者提供企业资信证明(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人证明材料和企业人员基本信息后附人员社保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需具备进疆备案册;项目负责人***
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截图。
5、单位负责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9日-2021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10:00时-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在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81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1.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同时需提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法人营业执照;(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查询结果(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络截图)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2.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小写6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1年11月09日10:00时-2021年11月11日19:30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分公司、开户银行: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账号:808010012010107666982、开户行行号:(402885600012)。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2021年11月12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821室)。
五、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若投标商和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制造商均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其评标价格=投标商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100%-6%) +投标商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
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价格给予5%的扣除,则其评标价格=《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价格部分*(100%-5%) +供应商报价中不属于《环境标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人名称:阜康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阜康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