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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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06 |
地 区: | 渭南市 |
内 容: | ***医院业务用车及医疗设备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省*****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ZB****-** *、项目名称:***医院业务用车及医疗设备 *、预算金额:*,* |
关键词: | 业务用车 医疗设备 医院 医疗 用车 |
大荔县医院业务用车及医疗设备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大荔县城关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30 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LZCZB2021-14
2、项目名称:大荔县医院业务用车及医疗设备
3、预算金额:1,38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大荔县医院业务用车及医疗设备,1项, 采购预算: 1,380,000.00元, 项目概况: 负压救护车3辆,随车医疗设备12套,大中型MPV 1辆(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医疗专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06 08:00:00 至 2022-01-25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020及以前年度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时提供最后一次年度报告)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未审计或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近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报名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经销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经销商需提供具有车辆改装资质厂商的授权,车辆改装厂商提供车辆改装资质。 (6)提供2020年10月以来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2020年10月以来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无违法失信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所投车辆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车型,提供公告目录截图及详细数据。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12 18:00:00 止
地点:陕西省大荔县城关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5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注:单位负责人***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30 09:30:00
地点:陕西省大荔县城关街道洛滨大道大荔县财政局8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大荔县医院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附件: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