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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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30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吉银村镇银行清产核资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生态大街明宇广场A*座****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TC****-*** 项目名称:**吉银村镇银行清产核资项目 预算金额:**.* |
关键词: | 银行 |
项目概况 双辽吉银村镇银行清产核资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广场A3座161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TC2021-048
项目名称:双辽吉银村镇银行清产核资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招标公告
双辽吉银村镇银行清产核资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JLTC2021-04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辽吉银村镇银行清产核资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双辽吉银村镇银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辽吉银村镇银行清产核资项目;
2.2、服务期:3年;
2.3、服务内容:清查核资;
2.4、控制价:40万;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以分所名义参加投标的,则还须提供其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1 月8日至2021年 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广场A3座1619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1.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4.1.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1.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投标人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 11月30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8号楼1903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0.8万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人: 双辽吉银村镇银行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以分所名义参加投标的,则还须提供其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至 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广场A3座161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8号楼19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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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双辽吉银村镇银行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