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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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26 |
地 区: | 扬州市 |
内 容: | 阳光花苑B**号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阳光花苑B**号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阳光花苑B**号楼办公家具采购 二、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地点:***** |
关键词: | 家具 |
阳光花苑B17号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阳光花苑B17号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阳光花苑B17号楼办公家具采购
二、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阳光花苑B17号楼
(二)招标范围:阳光花苑B17号楼办公家具的采购、运输(含装卸)、仓储、安装、调试、验收、免费质保、维保及其它相关服务。
(三)项目规模:约238万元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按招标要求提供货物,安装及相关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含制造商和代理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供应商依法缴纳企业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 5日
招标文件领取: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本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开标时现金缴纳。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1年11月12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
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投标人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1年11月12 日17:00前送达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11月 26 日8: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 26日9:00(北京时间)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6 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三楼开标室(地址:***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姜工? 电话:0514-86858968?? 电子邮箱***
地址:***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
收款单位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扬州市江都区建行卫星支行(行号105312500074)
银行帐号:32050174776200000159
特别提醒:1、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欢迎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区级(含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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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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