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南沙湾2021NJY-13住宅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南沙区南沙湾2021NJY-13住宅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JG2021-135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1月5日 0时0分~2021年11月29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5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447.5162
投标人资格条件: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工程监理服务工作的一方提供)。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香港企业满足参加监理、造价咨询项目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备案,备案业务范围应满足本项目对应的监理、造价咨询资格要求,且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条款的相关证明文件。 4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所属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5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6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最多只接受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负责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的投标人为主办方,并向招标人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须配备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及造价咨询负责人。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监理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造价咨询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0时0分 - 2021年11月29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1月5日 0时0分 - 2021年11月29日 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1年11月29日 9时45分 - 2021年11月29日 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岭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监督电话:***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