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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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29 |
招标代理: |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宿迁市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年**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六、七、九分场项目区勘测设计单位(工程名称)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 **省**湖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的****年**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六、七、九分场项目区勘测设计单位 |
关键词: | 设计 |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2022年洪泽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六、七、九分场项目区勘测设计单位(工程名称)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806001001
江苏省洪泽湖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的2022年洪泽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六、七、九分场项目区勘测设计单位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2年洪泽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六、七、九分场项目区勘测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洪泽湖农场;
1.2 工程规模:
项目计划建设面积 2.3万亩,总投资约4025万元,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江苏省监狱管理局批复财政预算资金的2.4%。(具体以上级批复为准)
1.3 设计周期:
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及各阶段勘察工作周期初步安排: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提交时间:进场后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技术规法、工程量清单等全部资料文件;
(3)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4)该项目实施期间所必须的技术服务。
1.4 质量要求:
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提交初步设计并通过评审付合同价的30%,提交正式完整施工图纸及预算经审核合格交付业主后付至合同价的60%,通过县级验收合格后付至勘察设计合同价的80%,通过市级验收合格后付至勘察设计合同价的95%,余款三个月内付清。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服务内容包括2022年洪泽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地形测绘、环评、洪评、水土保持、上图入库、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年度计划编制等前期工作,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预备费、施工招标后结余资金及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文件上报和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清单、概预算(提供概预算工程量计算书)等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节点性重要建筑物工程效果图设计、项目区公示牌效果图设计等)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该项目实施期间所必须的勘测技术服务及其他零星工程的勘察设计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4.2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
4.3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若不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可以设计单位为主体(联合体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招标项目。联合体的勘察单位只允许与一家主体单位进行联合体投标。
4.4拟派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若与勘察单位进行联合投标,勘测的专业负责人可由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提供,设计专业负责人***
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4.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6.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4.6.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6.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4.6.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6.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6.6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4.7其他条件:
4.7.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7.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7.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8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8.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6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7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4.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8日 09:00至2021年11月12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9日 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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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江苏省洪泽湖农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泗洪县 |
地 址: |
泗洪县利达广场西南角 |
联 系 人: |
陈民 |
联 系 人: |
吴康 |
电 话: |
13511799866 |
电 话: |
15751530555、13852426006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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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5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