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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排污许可质量核查(2021年)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05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05
截止日期:2021.11.29
招标代理: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项目概况 排污许可质量核查(****年)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大道**号明都大厦*号楼**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SHXCG****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排污许可质量核查(2021年)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29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SHXCG2021-0902

   项目名称:  排污许可质量核查(2021年)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300000

   最高限价(元): 1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约期限 备注
1 排污许可质量核查(2021年)服务采购项目 1 1300000 1、采购内容:
(1)2021年计划完成750家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
(2)新核发及到期换证的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150家;
(3)县区新核发及到期换证的简化证按照10%比例进行抽查复核100家。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3、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13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员工。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1月05日 至 2021年11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1:30 ,下午 13:3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楼)

   方式:  纸质为主,电子文档为辅。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请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带好U盘、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异地供应商可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hxcg@163.com),并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确认无误后,以电子邮件***

   售价(元):  800

   答疑地点:

   答疑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9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关于近期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锡财购函【202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 “苏康码”、“行程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 “苏康码”、“行程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 “苏康码”、“行程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苏康码”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行程码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获取。)
2)投标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只允许1人,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出示健康码(必须为绿码)、行程码(必须为绿码),如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国务院客户端”APP对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目录调整的情况更新查询)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请各投标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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