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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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19 |
招标业主: |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时间,节假日休息)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 |
关键词: | 公务用车 用车 租赁 公务 |
项目概况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nxrcxmglyxgs@126.com邮箱,审核通过并登记后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RC(ZC)-2021-015
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NXRC(ZC)-2021-015
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9.4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9.4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数量 |
单位 |
总价(万元) |
一 |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参数要求详见 磋商文件。 |
1 |
项 |
39.40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1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37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nxrcxmglyxgs@126.com邮箱,审核通过并登记后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备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和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37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3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宁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采用邮寄的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请所有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于开标截止之日前,即2021年11月19日0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和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密封完好邮寄至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37号)。收件人:李恒 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5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至 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nxrcxmglyxgs@126.com邮箱,审核通过并登记后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nxrcxmglyxgs@126.com邮箱,审核通过并登记后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37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3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宁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采用邮寄的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请所有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于开标截止之日前,即2021年11月19日0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和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密封完好邮寄至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37号)。收件人:李恒 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