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开发区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招标公告 (不见面) 项目编号: 320923211102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宁开发区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阜宁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开发区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阜行审投资〔2021〕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阜宁开发区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阜宁开发区现污水处理厂区内; 2.1.2建设规模:阜宁开发区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拟扩建日处理1万吨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建组合式生化池、中间提升泵站及高效沉淀池、除臭系统、应急处理单元以及设备安装改造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2585.17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11月25日,竣工日期:2022年5月24日; 2.1.5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 2.2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3209232111020001-BD-001 |
阜宁开发区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
阜宁开发区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拟扩建日处理1万吨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建组合式生化池、中间提升泵站及高效沉淀池、除臭系统、应急处理单元以及设备安装改造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项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及阜宁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 投标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 3.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 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特别授权的单位其他负责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ABCD)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 上发布。 9、关于信用报告的要求: 对于中标价达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标段,该标段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交《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的评价分值不得低于65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不承担中标人任何损失,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如果提供的信用报告分值低于65分,必须提供信用报告原件且在相关网络进行发布。办理《信用报告》的具体事项详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通知公告栏。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 联系方式*** 地 址:阜宁开发区 地 址:阜宁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9楼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岳明松 联 系 人*** 电 话:15105117668 电 话:15961922020 传 真: 传 真: 2021年11月4日 特别提醒: 一、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 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具体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请参考《阜宁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回操作流程》,操作流程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如遇到相关问题,请电话联系江苏银行阜宁支行营业部,电话0515-87737991,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0515-69083422,阜宁县行政审批局0515-89791616。 3、针对近期部分投标人保证金缴纳后不能到账情况汇总,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 (1)初次使用之前是否点击“同步诚信按钮”; (2)保证金子账户中间的“-”号,应为英文半角状态(请投标人在输入时检查状态是否为半角状态); 上述两种原因较多,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 4、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附: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ABCD)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推荐有排序的 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开标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以及开标过程发现的其他废标情形,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如属于免交保证金情形,依据盐政发〔2020〕57号等文件,现场核对,如确系免交情形,则参与后续开标评标); ⑵唱标信息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⑶唱标信息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⑷唱标信息中载明的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按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按三分之一分成高、中、低三段(高、中段均去尾取整,多出的均结余至低段。事例说明:比如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标人有8家,8/3=2.667,高段2家,中段2家,低段4家。按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出现较高段区里低报价跟邻近较低段区高报价相同时都归类到较高的段区里),当投标人≤20家时,高、中、低段由招标人代表各随机抽取1家投标人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进行求和取平均值此为B值。当投标人>20家时,高、中、低段由招标人代表各随机抽取2家投标人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进行求和取平均值此为B值。B值低于D值时,直接确定D值为B值。 在低段区且不得低于下限D值范围内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家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确定为C值。 D值指:(开标环节无废标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30%之和)下浮 20 % 计算出的值。 (当投标人数量较少,无法抽取B、C值时,直接在相关区间段内取值进行计算。若C值无法获取时,直接确定D值为C值。) (二)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 (三)清标 (四)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50%+B×35%+C×15%)×K;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参数设置如下: K值取值范围: 96%、96.5%、97%、97.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 12%、13%、14%、15%、16%、17%、18%、19%、20%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A值为A=招标控制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100%-下浮率Δ); B值为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有关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经计算后确定; C值在低段范围内且不得低于下限D值范围内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家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B、C、D值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报价得分满分为 100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扣分标准: 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五)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 该项为扣分项,不分地域,对投标截止日向前半年内(以事故发生之日为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1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六)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七)投标人得分(提示:注意不要市场信用得分公式描述变化) 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合理低价(ABCD)法”对各项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第(四)项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第(五)项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全生产专项诚信分计算出得分b; (3)按第(六)项不良记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不良记录评审项计算出得分c。 2.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 3.投标人得分=a+b+c。 (七)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前面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投标文件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直至选出一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 |
授权委托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
…… |
…… |
(八)定标补充规定 上述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评标总分,评标总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若最终累计评标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中标候选人仅公示一名,除中标候选人本身因评委计分错误、投标资料造假、或存在其他应被取消中标资格因素外,对其他投标企业的质疑、投诉不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名。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故被取消中标资格,不再推荐其他中标候选人,直接重新招标。 本工程招标人期望值(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为23548375.19元。若投标人有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高于招标人期望值(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本评标办法“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条明确的招标控制价中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