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4 |
---|---|
截止日期: | 2021.11.25 |
地 区: | 赤峰市 |
内 容: | 四道湾子镇黑土营子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冷棚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 *、招标条件 四道湾子镇黑土营子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冷棚建设项目已经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敖发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四道湾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 |
四道湾子镇黑土营子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冷棚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1504000001004442002
1、招标条件
四道湾子镇黑土营子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冷棚建设项目已经由敖汉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敖发改字【2021】4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敖汉旗四道湾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治区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敖汉旗四道湾子镇人民政府;
2.2工程名称:四道湾子镇黑土营子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冷棚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黑土营子村黑东、黑西、黑南、后西组;
2.4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冷棚840亩(设施农业冷棚700亩)。建设8*100m冷棚585栋;平整土地803亩;配套给水灌溉工程,铺设管道4237m,水井一眼。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1采取“建设-经营-移交”模式,建设期为:150日历天,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工,本项目占地约840亩,土地流转租期15年,土地流转使用租金1000元/亩/年,经营期为15年,合同期内地租费用由招标人按年支付。到期后移交给敖汉旗四道湾子镇人民政府黑土营子村集体所有。
2.4.2施工部分:施工单位负责完成敖汉旗四道湾子镇黑土营子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冷棚建设项目的建设、安装等工程施工。
2.4.3运营部分: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敖汉旗四道湾子镇人民政府黑土营子村集体所有。为保证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避免棚室闲置,由敖汉旗四道湾子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同时负责进行项目的后续建设的管理及经营,拉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致富。运营方以公司或合作社的方式运营,运营方进行项目的后续建设和自主经营,项目需要种植产品的投资费用由运营者自己负责,在经营期间自主承担自负盈亏。
2.5项目投资金额:14,000,000.00元;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冷棚建设施工及建成后经营。
2.7计划工期:150日历天,于2022年05月31日前完工;
2.8质 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运营单位:本项目投标人应为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公司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的内容,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办公场所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施工单位: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1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社会信誉良好。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5在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已中标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建设期间的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运营单位。
同类资质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的“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6)。
4.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1月05日08时00分至2021年11月09日17时30分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部门负责提供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
客服服务时间和方式如下: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 8:00-17:30
统一技术服务QQ:4008 503 300
服务时间:工作日为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21:00
节假日为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17:30
5、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装订在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中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5.1运营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具有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公司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的内容。
5.2施工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5.3投标单位需自行承诺无行贿犯罪行为,由投标单位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并提供联合体协议)
5.4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
5.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还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注: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时,投标单位拟派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CA锁,如果拟派的授权委托人未到场或证件不齐全或无法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业绩与信誉等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无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中标候选人的以上资料将在中标公示时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1.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6.1.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敖汉旗新洲街59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被授权委托人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锁以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因未携带CA证书锁导致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和“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敖汉旗四道湾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敖汉旗四道湾子镇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594756879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珠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敖汉旗新惠路南兴隆街西55-5号
联系人***
电 话:18047072941
内蒙古珠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