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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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26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金陵分公司I、Ⅲ催化裂化装置节能降耗改造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金陵分公司I、Ⅲ催化裂化装置节能降耗改造项目已由金陵石化工单[****] **号《关于金陵分公司 I、III 催化裂化装置节能降耗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招标 |
金陵分公司I、Ⅲ催化裂化装置节能降耗改造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金陵分公司I、Ⅲ催化裂化装置节能降耗改造项目已由金陵石化工单[2021] 58号《关于金陵分公司 I、III 催化裂化装置节能降耗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金陵分公司I、Ⅲ催化裂化装置节能降耗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金陵分公司I、Ⅲ催化裂化装置节能降耗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金陵石化生产区域内。
2.3建设规模:采用灵活吸附脱硫工艺(SDS)技术,对I、Ⅲ催化裂化装置进行能降耗改造,Ⅰ催化装置轻重汽油分离,新增分馏塔顶油气一级分离器、重汽油泵、粗汽油泵等、Ⅲ催化装置轻重汽油分离,新增分馏塔顶油气一级分离器、分馏塔顶油气-热水换热器、重汽油泵、粗汽油泵等。
2.4建设投资:总投资2956.72万元,本标段估算合同金额758万元(含税)。
2.5标段计划工期:197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Ⅰ催化装置轻重汽油分离,新增分馏塔顶油气一级分离器、重汽油泵、粗汽油泵等,Ⅲ催化装置轻重汽油分离,新增分馏塔顶油气一级分离器、分馏塔顶油气-热水换热器、重汽油泵、粗汽油泵等, 结构、电气、仪表依托现有设施适当改造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3或D),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2级)。
(4)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500万元的石油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500万元的石油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5日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0日16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16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 ?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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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 9:3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7.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6日9:3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地址:***
邮编:210033;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
地址:***
邮编:210033;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
2021年11月5日
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