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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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15 |
招标代理: |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鸣路道路**项目已由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批准鸡鸣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姜发改投[****]**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
关键词: | 路灯 路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8420042602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鸡鸣路道路新建项目 已由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批准鸡鸣路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姜发改投[2020]6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鸡鸣路(上海路-三水大道)路灯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姜堰区鸡鸣路(上海路—三水大道) 2.2 建设规模:鸡鸣路(上海路-三水大道)新建项目,道路全长约820米,道路红线宽30米,横断面形式为16米机非混合车道、两侧7米人行道。新建跨中干河桥,桥长81米,桥面宽30米,共4跨。同时,配套建设雨污水管道、绿岛、路灯、红绿灯、标线等。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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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中标单位进场后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60%;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5)其他 ①□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②□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③□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6)□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t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4 日 10 时 0 分 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 18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5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姜堰区三水大道88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13961091366 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姜堰区金湖湾花苑200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0523-88057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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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泰州市住建局关于异议投诉递交事项的通知.pdf |
2 | 上网-招标文件--鸡鸣路(上海路-三水大道)路灯工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