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古河镇钢结构宣传牌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古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规模:古河镇钢结构宣传牌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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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河镇钢结构宣传牌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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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
3.4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1月3日8:30至2021年11月7日17:00(节假日正常);
2、本项目在阜城镇阜城东大街河滨度假村506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
3、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15:00,投标地址:***
4、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10日15:00,阜宁县古河镇人民政府一楼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6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审计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招 标 人:阜宁县古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古河镇 地 址:阜城镇阜城东大街河滨度假村506号
电 话: 13770106400 电 话: 1505107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