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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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24 |
招标代理: | 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省“十四五”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编制相关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路**号**科技园**幢C座*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JH-ZB*******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江苏省“十四五”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编制相关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JH-ZB2021021
项目名称:《江苏省“十四五”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编制相关工作
预算金额:人民币23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3万元
采购需求:①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要求,编制《江苏省“十四五”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综合工作方案》。②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要求,完成2020年度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现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须将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4.标书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到40608617@qq.com邮箱,同时备注: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24日14:30 时(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