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付款方式: 按工程计量进度付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计量的5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已完工程计量的70%;交工验收满二年后根据审计结果扣除5%质量保修金后结清(5%质量保修金在交工验收满三年后无质量问题结清)。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不计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公告附件2.6条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 2、工程款支付:按工程计量进度付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计量的5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已完工程计量的70%;交工验收满二年后根据审计结果扣除5%质量保修金后结清(5%质量保修金在交工验收满三年后无质量问题结清)。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不计息)。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到账时间)必须在2021年11月17日09时00分前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到位。 6、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竞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其他:项目负责人*** 9、项目负责人*** 10、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客服:4009980000。 11、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未被限制投标的,未被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1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条款。(注:不接受开标会现场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13、本项目市行政审批局受托履行场内招投标交易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 14、特别提醒:差额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的,需按招标文件中的保函格式办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5、本次村庄水污染治理工程合计25个施工标段,分别为XHNW-SG20标~SG44标(连续序号),同一家施工单位只能中一个施工标段;开评标时按照第一批次:XHNW-SG38标~XHNW-SG44标、第二批次:XHNW-SG20标~XHNW-SG37标的排序开标,同一投标人若在前面的标段评审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参与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3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 17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7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化市清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0523-83186842 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19802689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