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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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09 |
招标代理: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消防支队污水处理及清洁设备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消防支队污水处理及清洁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J****-BS-T-***-B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消防支队污水处理及清洁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J2021-BS-T-001-B
项目名称:消防支队污水处理及清洁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采购需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清洁设备 |
1 |
套 |
|
2 |
污水处理 |
1 |
套 |
|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验收:
(1)货物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制造厂商。成交供应商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2)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及行业相关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报名时间视同依法获限采购文件时间。
2.申领CA: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5.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6.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在网上报名和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QQ:751281184 864274166 ;联系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9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处理
1.1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谈判响应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0 联系人***
电话:***
1.2谈判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谈判响应单位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核对苏康码、接受量体温等检查工作,请各谈判响应单位预留接受防疫检查时间,不至于影响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