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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祥公司土地招租公告(二次)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0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02
截止日期:2021.11.10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省***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A********-* 根据《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受*****镇宝祥公司委托,***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镇宝祥公司***.**亩土地流转项目进行第二次招租
 
招标公告正文

江苏省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320925113A211000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建湖县宝塔镇宝祥公司委托,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宝塔镇宝祥公司339.92亩土地流转项目进行第二次招租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土地坐落:宝塔镇龙河村。

2.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339.92亩,九标段蒋桥组:180.03亩;十一标段计舍组:159.89亩。

3.招租用途:粮食生产。

4.投标起始价:1000元/亩/年。

二、面积和租金

1.招租面积:总面积339.92亩(非成框地块)。

2.租金:初定租金1000元每年每亩。每年每亩租金按中标价执行。中标者在中标公示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交清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全额租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依法没收履约保证金,土地重新对外招租,第二、第三年租金在每年9月底交清,否则招租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土地重新对外招租。

三、土地租赁期限

自签订合同日起3年。

四、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涉农企业。

2、个人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涉农企业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缴纳报名资料费300元整(该项费用不退)。

3、所有报名人报名时还需提供意向受让方承诺书(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在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jh.jsnc.gov.cn该项目栏目内下载)。

4、交易中心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将没有竞标资格。

五、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九标段216036元;十一标段191868元。中标人在竞标结果生效后与招租人签订合同(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应将因竞标产生的溢价金额全额交到招租人账户)后,由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转给招租人建湖县宝塔镇宝祥公司作为承租金,由招租人和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结算。中标人在竞标结果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人签订承租合同,由招租人没收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25%作为违约金,余款退还给中标人。未中标的在竞标结果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2、报名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交至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账户名: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建湖农商行双湖支行,账号3209250361010000011235)。未按规定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和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一律作无效标处理。报名人和交款人姓名不一致的一律不得参加竞标。委托他人交款的一律不予认可,同时主动放弃竞标资格。

3、中标人中标后按约签订租赁合同,需同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300元/亩。中标人须按合同约定履约,土地租赁期间不得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退还。

4、中标人中标后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或不履行合同则依法没收保证金,土地重新流转。

5、以上所有保证金退还时均不计利息。

六、竞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明标上台,每上一次标不少于10元/亩/年,以最高价为中标者。本次招标如只有一人报名,直接与公司协商后签订租赁合同(不低于投标起始价)。如有两人报名,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报价需不低于投标起始价,价高者中标,如有三人或以上报名,现场多轮次竞价,最后出价最高者中标。

七、 出租方(招标人)义务

1、本项目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拥有自主处置权,招标的经营权项目必须权属清晰。

2.、招标方经营权出租项目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

3、招标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招标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5、公司负责各种矛盾协调。。

八、承租方(中标人)义务

1、投标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对项目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勘察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现场勘查联系人***

2、中标后的土地经营权不得转租和分包。

3、承包期内依据国家惠农政策享受补贴,最终享受补贴按签订合同为准,中标人承担水源费、抗旱排涝费。

4、承租人未经批准不得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含生活用房)。

5、承租期满,承租人如有田间配套项目(沟渠、道路、桥、涵、闸等生产性投入)无偿让出。

6、承租人在承租期内享有种植、经营的一切收益权。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方提供,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为其资料真实性承担责任。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土地承租期间,若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项目需要征地的,承租人须无条件让出土地,青苗补偿费用归承租人所有。土地承包期间还必须服从宝塔镇土地征用。

4、凡未在规定时间在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大厅报名登记和缴纳保证金的的一律没有竞标资格。

5、投标人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本公告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所有未中标人保证金均退还至本人账户,要求退还至其他非本人账户和现金退还的交易中心一律不予受理。

7、承包期内种植,土地必须翻耕,不得稻田套播小麦。

8、承包人在所承包区域内要服从公司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不得故意阻拦,否则公司有权终止合同不作任何补偿。

9、承租人承租的土地中含有复垦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10、所有报名人及竞标人均需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戴口罩,进场需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凡不遵守规定及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场交易。

十、投标文件领取地点

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县农业农村局一楼西侧)。

十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11月2日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8日17时00分止(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大厅(县农业农村局大楼一楼西侧)报名。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年11月10日09时00分在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县农业农村局大楼一楼西侧开标。

联系人***

招标人:建湖县宝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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