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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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26 |
招标代理: | 湖南省湘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永州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乡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第一标段、第九标段、第十二标段)(第二次)已由**省农业农村厅以湘农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江华县大石桥乡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第一标段、第九标段、第十二标段)(第二次)已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以湘农发【202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州市江华县大石桥乡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第一标段、第九标段、第十二标段)(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芝源村、界牌村、邬龙村、大柳村、朝阳村、源口村。
2.3 建设规模:永州市江华县大石桥乡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第一标段、第九标段、第十二标段)(第二次)土壤改良总面积1925.5亩;新建改造水渠9177m;新修机耕路10191m;附属建筑物:151处等工程。
2.4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永州市江华县大石桥乡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第一标段、第九标段、第十二标段)(第二次)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各标段工期均为10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DB431/T876.1-2014)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6 标段划分:永州市江华县大石桥乡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本次招标为十八个标段,本招标公告只对第一标段、第九标段、第十二标段进行招标,具体标段概括见下表:
标段 |
项目村庄 |
工程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金额(元) |
第一标段 |
芝源村、界牌村 |
土壤改良:810亩;渠道:11条4397m;机耕道:10条3398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1797615.18 |
第九标段 |
邬龙村、大柳村、朝阳村 |
土壤改良:565.5亩;渠道:5条2455m;机耕道:3条2088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2534065.41 |
第十二标段 |
源口村 |
土壤改良:550亩;渠道:6条2325m;机耕道:9条4705m;附属建筑物:151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1848105.4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具有项目负责人***
3.5 拟任技术负责人***
3.6 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10 与招标人和管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因本工程项目进度需要,永州市江华县大石桥乡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一共为十八个标段,每个潜在投标人只能参加十八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重复投标均无效,将否决其投标。
3.12 其他要求: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2021〕174号)文件要求,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对投标文件中拟定的主要现场管理人员实行考勤,达不到考勤要求的将其违约行为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布,并将情况向相关部门推送。同时,视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26日09:30时止(北京时间)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yzcity.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须先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且办理诚信入库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有问题请联系:彭工15243657502 黄工1378700359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 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2 递交方式:银行子账号或电子保函或线下保函(即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Ⅱ。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永州市农业农村局、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春晓路132号
联 系 人***
电 话:1387474395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215号
联 系 人***
电 话:15774118824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