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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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22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招标编号:E********************** **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顺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污泥脱水间及污泥储罐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保项目已经**发改[****]**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578005001
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顺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污泥脱水间及污泥储罐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保项目已经宿豫发改[2021]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顺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污泥脱水间及污泥储罐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污泥脱水间及污泥储罐等设备(详见设备清单)采购、安装及维保,总投资约340万元
1.2 交货地点:
宿豫区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南至泰山河、北至泰山东路、西至槽张南路、东至污处理厂)
1.3 交货期或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
1.4 质量要求:
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1.5 货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设备进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全部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 7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试运行期间设备出水稳定达标且完成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7%;余款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顺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污泥脱水间及污泥储罐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保项目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提供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每个投标人只能以一个品牌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仅接受最先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系统时间为准),其余投标人视同资格审查不通过〕;
4.3其他条件:
4.3.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3.2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3.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3.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3.6单位负责人***
4.3.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3.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3.9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4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11月02日 09:00至2021年11月08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