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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0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02
截止日期:2021.12.01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项目 (****LYGSLCZT-PC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连云港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项目

(2021LYGSLCZT-PC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连云港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交通运输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以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交建函〔2020〕46号)《关于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组织架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本次要对连云港市的水路承灾体进行普查,一是完成水路承灾体的信息普查服务及审核工作,包括普查前的工作准备安排、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普查数据的审核等工作;二是完成水路承灾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包括水路承灾体的自然灾害的危险性评价、风害性评价、风险等级划分、风险区域划分等风险等级评估工作。

本项目费用约100万元人民币。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2.2.1 招标范围:本次项目招标设置1个标段,即2021LYGSLCZT-PC标段。

2.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连云港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开展区县及企业普查培训;2、完成市区内河航道、境内船闸普查数据填报;3、为提供区县及港口企业普查技术咨询;4、完成市级普查数据审核及抽查;5、完成市级普查相关报告编制。

2.3 服务期限

2021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④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标段(含平台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地址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

联系人

***

赵  越

电话

0518-82389081

招标代理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

210019

电话

025-87715121

传真

025-87715110

E-mail

js86531176@126.com

联系人

***

薛晓春、伏龑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839079919。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厅(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按照“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公管办〔2020〕1号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开标前15~30分钟,请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修改为单位名称,以便区别确认。会议主题及会议号将通过招标代理工作 QQ发送给各投标人本次项目的经办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8.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7 严格执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公管办〔2020〕1号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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