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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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05 |
地 区: | 张家港 |
内 容: | ****年****粮食购销总公司成品大米第一次网上竞价采购公告 受****粮食购销总公司委托,本*场定于****年**月*日上午**点举办“****年****粮食购销总公司成品大米第一次网上竞价采购交易会”(未成交标的将会继续循环竞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南方小麦网站声明 (一)标的物详情 |
2021年张家港市粮食购销总公司成品大米第一次网上竞价采购公告
受张家港市粮食购销总公司委托,本市场定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10点举办“2021年张家港市粮食购销总公司成品大米第一次网上竞价采购交易会”(未成交标的将会继续循环竞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南方小麦网站声明
(一)标的物详情资料由委托方(采购方)提供,其真实性由委托方(采购方)负责,南方小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本公告中的所有要求,并愿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交易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同场中正常成交的标的视为有效,对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合理成交结果,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网有权判令为废标,并进行重新竞价。
(四)委托方与供货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交易合同。如产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南方小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冻结违约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五)一旦中标后《中标通知书》以系统生成的为准,不得修改《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单位,如需标的转让,相关当事人必须以书面函件的形式告知南方小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且函件需加盖委托方、中标方、被转让方的公章方能生效。
(六)考虑到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敬请参与网上交易客户提前10分钟登陆系统,以便发现网络问题有时间处理。
二、竞价采购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1、 采购品种:一级粳米(2020年江苏产晚粳稻加工,生产日期为中标以后,保质期12个月)。
采购数量:1003吨。
包装及包装物:25kg包装(净重),包装应符合GB/T 17109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包装采用市场流通双面覆膜彩色包装袋,采用双层缝包线。
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按照GB/T 1354-2018中规定的名称和等级标注。
2、本次标的物采购底价为 4600 元/吨。
3、采购质量:符合国家一级粳米标准,水分≤14.5%,杂质≤0.25%(其中无机杂质≤0.02%),碎米总量≤10.0%(其中小碎米含量≤1%),不完善粒率≤3.0%,黄粒米含量≤1.0%,互混率≤5.0%,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4、入库要求:包装入库。
5、客户需提供具有粮油产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须随货同行。
6、入库力资费(含叉车费)为50元/吨,由供方承担。
三、重要说明:
1、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达不到要求按退货处理,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供方负责。
2、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有关规定办理。
3、凡未按时交货一律按违约处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四、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2021年 11月 15 日前,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2、交货地点:张家港市粮食购销总公司妙桥库指定仓库,合计1003吨;
3、交货方式:入库接收,指定仓交货,每次交货不得低于100吨。
4、接收办法:
(1)需方仓库内地磅称重和检包计数,每车抽包验斤;
(2)由张家港市粮油检质站检测化验,并出具报告。中标方如有异议,送具有粮油产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检质、验收地点:需方库内验收;
5、货款结算方式:银行转账结算;
6、货款结算期限: 全部标的(1003吨)入库后支付80%货款,其余20%货款在检验合格后于1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供方须提供普通/增值税发票(含税含发票含运费)。
五、标的设定
1、 共分为 3个标的。每个标的底价见2021年张家港市粮食购销总公司成品大米第一次网上竞价采购明细表。
2、其它说明:底价及成交价均指送到交货库区内的车板价格(含税含运费)。
3、只接受汽运。
六、其他说明
1、供方须提供正式销货发票,发票开具方必须与中标方一致,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2、竞价中标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凭南方小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与张家港粮食购销总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逾期不签的视作违约。采购合同的相关条款不得超出本标书范围或与之相抵触,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的条款除外。
七、质量纠纷处理相关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需方应在检测后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方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供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应派人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供方应承担所产生的损失。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二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南方小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并承担相应责任。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南方小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需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南方小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八、保证金赔付相关约定
1、除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约定退货事项,需方不得无故拒收。需方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或需方未按照标书中相关规定的时间内未安排接货的,南方小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应于数量履约保证金全额赔付给供方。
2、供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退货约定的或违反逾期交货时限的,南方小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全额赔付给需方。
3、供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或本标书中特别说明的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南方小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需方作为赔偿。
九、遇有其他纠纷未在标书中说明的情况按《南方小麦交易市场现货竞价交易规则》相关交易规则处理。
十、参加竞价交易会的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购交易。
十一、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
(一)报名参会的交易商须根据意向交易数量按400元/吨标准预交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360元/吨,交易费保证金40元/吨;交易费按中标数量的总金额的2‰向中标方收取)。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完成合同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会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对中标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且无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交易商,南方小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有权扣除其与中标数量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二)缴款方式:单位网上银行转账、个人网上银行转账(信用社除外)。
银行汇款的保证金必须在11月4日下午15:30前到账。
刷卡交纳的保证金必须于11月4日上午9:00前凭单位授权办理。
收款单位:南方小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靖江斜桥支行
银行账号:10220201040188888
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新港支行
银行账号:1115120619000008268
3. 开户银行:靖江农村商业银行新港园区支行
银行账号:3210240801201000120679
4.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靖江新港工业园区支行
银行账号:32001766238059889988
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泰州分行靖江支行
银行账号:385899991010003001018
6.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
银行账号:646078885
7.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泰州分行靖江支行
银行账号:16552000000021143
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靖江市支行
银行账号:20332128200100000253621(如使用此账号汇款,请告知本市场工作人员查询资金!)
9.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
银行账号:403020100100084259
10.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无锡五爱支行
银行账号:8110501013501252526
十二、交易方式
参加竞价交易的单位自备可接入互联网的电脑终端参与竞价,亦可通过“南方小麦”手机客户端参与竞价。
十三、联系方式
张家港市粮食购销总公司 徐经理微信同号13812868921
南方小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刘泉13365221002/宋剑13338898661
市场结算部 电话0523-89108008 传真0523-89108055
南方小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附件:
11月5日南方小麦交易市场大米竞价采购交易标书(张家港市粮食购销总公司).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