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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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一、功能及要求: 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及标准 ①承包区域内集镇、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绿化带保洁等工作; ②考核内容按照《坝塘集镇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和要求》执行。 *、考核方式 以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日巡查,周检查,月评定,年奖惩”的考核制度。 *、考核办法 ①、考 |
关键词: | 政府 卫生 |
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及标准
①承包区域内集镇、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绿化带保洁等工作;
②考核内容按照《坝塘集镇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和要求》执行。
2、考核方式
以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日巡查,周检查,月评定,年奖惩”的考核制度。
3、考核办法
①、考核实行扣款制,每次检查评比结果做好登记、拍照作为扣款依据,按处罚标准扣减相应承保金额。
②、日巡查
(1)凡督查清扫人员未在岗,每人每次处罚公司100元,清扫人员未着工作服,发现一例处罚公司50元;
(2)工作不协调团结,出现扯皮、打架现象的处罚公司200元;
(3)责任区域内未及时清扫白色垃圾、果皮纸屑、烟蒂槟榔渣等垃圾,发现一例处罚公司50元;
(4)刁难和谩骂督查人员,严重不服从的,发现一次,处罚公司200元;
(5)擅自离岗、串岗、坐岗的,上岗时翻检垃圾影响正常作业的,处罚公司100元;
(6)管理人员通信工具不畅而影响工作的,处罚公司100元。
③、月评定。
每个月5日左右(节假日顺延)组织村(社区)环卫专干和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办对上个月工作进行测评计分,计分以85分作为合格分数线。得分在85分-90分之间给予500元奖励,得分在90分-95分之间给予奖励1000元,得分在95分-100分之间给予1500元奖励,得分在80分-85分之间给予处罚500元,得分在75分-80分之间给予处罚1000元,得分在70分-75分之间给予处罚1500元,连续两个月与或全年累计三个月低于70分,取消承包资格,处罚款项直接在承包经费中扣除,考核奖励款项由政府另外承担(不在承包经费范围内)。月评定计分标准见后附件。
4、在长沙市、宁乡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检查中出现重大问题,每次分别处罚2000元,1000元。
5、在宁乡市人居委组织的全市人居环境月考核评比活动中,集镇考核记分排名在二类乡镇前三名的,分别给与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排名在后三名的,分别给与5000元、3000元、2000元处罚。
6、上级部门和领导指出的重大问题,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曝光等重大问题,经核实后每次处罚1000元;
7、因临时性突击任务,在责任区域内不接受调度安排,每次罚500元,收到县级以上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承包方无正当理由说明情况,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宁灰线(袁家河大桥(桥中)至资福交界处、南坝线(坝塘转入口至磨子潭大桥(全桥))、长红大道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路段名称 |
保洁 人员 |
工作内容 |
1 |
坝塘集镇 |
4人 |
集镇所有房前屋后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 |
2 |
边街子集镇至袁家河全桥 |
4人 |
集镇所有房前屋后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 |
3 |
宁灰线沿线 |
3人 |
公路两边房前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 |
4 |
坝塘卫生院至沩乌路延伸500米桥尾处 |
1人 |
公路两边房前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 |
5 |
南坝线(坝塘入口至磨子河大桥(全桥) |
1人 |
公路两边房前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 |
6 |
坝塘商贸中心 |
2人 |
商贸中心所有房前屋后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 |
7 |
长红大道 |
1人 |
公路两边房前屋后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 |
8 |
沿线50米范围内水体 |
1人 |
沿线两边水体漂泊垃圾打捞及清运 |
9 |
承包范围内牛皮癣、破旧横幅 |
|
清理承包范围内所有牛皮癣及破旧横幅 |
10 |
坝塘镇主要道路(宁灰线、南坝线、长红大道,合计约14公里)洒水降尘 |
1人 |
负责道路路面洒水,一星期一次,并定期清洗路基石,一月二次。 |
合 计 |
18人 |
|
附件:质量考核计分表
序号 |
考评内容 |
得分情况 |
1 |
承包区卫生保洁质量(记40分) |
|
2 |
公司和保洁员服从管理、调度,完成临时性工作情况(记30分) |
|
3 |
承包区范围内住户满意度(记10分) |
|
4 |
承包区保洁员在岗情况(记10分) |
|
5 |
承包区有无焚烧垃圾现象(记10分) |
|
总分 |
100 |
|
备注 |
|
交付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保洁人员要求:
(1)员工上岗前要求进行“岗前交通法规培训”。
(2)树立“用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守信誉,优质高效地服务于招标人。
(3)员工要求统一着装,员工服装按招标人要求配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人员要求:人数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人,保洁员18人,作业司机1人。保洁员要求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投标人在报价时,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宁乡市劳动部门规定的当年最低标准,并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5)承包方不得任意将部分服务承包给其他人,否则承包公司责任自负。
质量标准
(1)主街、背街小巷、路旁绿池、绿化隔离带、街道树穴:清扫保洁质量达到“五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塑模、无烟蒂槟榔渣、无小广告、无卫生死角。
(2)垃圾收集及时,无堆积垃圾,垃圾桶按指定地点摆放。
(3)垃圾桶清掏及时,无满溢(超过垃圾桶容量的80%则视为满溢)和散落,周边地面洁净,箱体摆放规范。
(4)卫生保洁每天一大扫、二小扫。即每天早晨8点以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道路清扫:每天上午、下午再进行二次局部巡回清扫保洁,包括捡白色垃圾,烟蒂、槟榔渣、清除草坪杂物,确保房前屋后等环境中无暴露垃圾,无死角垃圾,“牛皮癣”及时清除。
(5)晒水降尘、清洗路基石:每星期洒水降尘不少于1次,每月定期冲洗不少于2次。承包氛围内道路及集镇每周星期五(雨天顺延)洒水降尘1次。洒水时间为下午13:30-16:30。集镇路基石清洗:每月1号和15号(雨天顺延)全面清洗1次。
作业要求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工。
(2)坚持文明作业,安全作业,礼貌服务,提高自身修养。
(3)上班必须着标识服,严禁穿高跟鞋、脱鞋及裙装作业,不得喝酒上班。
(4)必须按指定的网点倾倒垃圾,不准焚烧垃圾,确保垃圾及时送入收集地点。每天清扫三次,收集二次,不漏扫、不漏收,及时打扫收集场地。
(5)确保服务范围内住户满意,无投诉。
采购人自行验收。
项目特别说明
1、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确保配备洒水清洗车1台、压缩式垃圾车1台,环保电动快速维护车不少于2台以及保洁工具自备等设备配备到位并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投标方须自备所有设备(包括清洁所需设备及其它工器具等)和耗材。包含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以及培训、人工财务、服装、装备、设备,材料、工器具、耗材等一切与该项日管理有关的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不增加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价格不随政府政策(长沙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变化等)及市场物价上涨或回落等因素调整。
4.投标人在投标前可查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查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压缩站由乙方专人负责管理,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6.对于本章所述项目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或作出说明。
项目预算:1447943.04元/2年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人 |
1 |
3500 |
42000 |
一年 |
2 |
驾驶员 |
人 |
1 |
4000 |
48000 |
|
3 |
保洁员 |
人 |
18 |
2200 |
475200 |
|
4 |
压缩式垃圾车 |
辆 |
1 |
5500 |
66000 |
|
5 |
洒水车 |
辆 |
1 |
3200 |
38400 |
|
6 |
管理费 |
项 |
1 |
13392 |
13392 |
2% |
7 |
税费 |
项 |
1 |
40979.52 |
40979.52 |
6% |
小计 |
723971.52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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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47943.04 |
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