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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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11 |
招标业主: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招标代理: |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 B**************** 项目名称 ***水务集团**污水厂湿地提标改造(生态安全缓冲区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B********************** 标段名称 ***水务集团**污水厂湿地提标改造(生态安全缓冲区提升改造)及**污水厂智慧运行平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工程 |
项目编号 | B3206210336000951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水务集团城北污水厂湿地提标改造(生态安全缓冲区提升改造)工程 |
标段编号 | B3206210336000951002001 | 标段名称 | 海安市水务集团城北污水厂湿地提标改造(生态安全缓冲区提升改造)及城北污水厂智慧运行平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海安市水务集团城北污水厂湿地提标改造(生态安全缓冲区提升改造)及城北污水厂智慧运行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水务集团城北污水厂湿地提标改造(生态安全缓冲区提升改造)及城北污水厂智慧运行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安市境内。
2.2工程规模:海安市水务集团城北污水厂湿地提标改造(生态安全缓冲区提升改造)及城北污水厂智慧运行平台建设项目,海安市水务集团城北污水处理厂拟提标处理规模为4.9万m3/d生态湿地(含污水厂东侧曝气塘、沸石床、内部开挖河道和韩阳中心河区域),湿地出水最终排入洋蛮河,并对海安市水务集团城北污水处理厂智慧运行平台进行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等,总投资额约19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上述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4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施工工期暂估:4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8.5万元,招标控制费率为1.5%。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质量要求:合格。
2.7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19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20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下表要求;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下表要求;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海安市地区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但必须满足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的要求;
其它要求:(1)总监业绩:无。(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3)授权委托书;(4)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 (2017)第35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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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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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上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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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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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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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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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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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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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为机电工程专业,要求常驻。(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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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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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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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专业1名,机电工程专业1名。应根据现场施工要求调整专业人员,要求常驻。(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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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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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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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在施工不同阶段,及时更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到施工现场。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除监理员可根据不同施工阶段调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外)。所列人员的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1年 11月 1 日到2021年 11 月 11 日。
5.2获取方式: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3每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的特别说明),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三份、电子文件三套送至代理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其他事项
10.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10.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3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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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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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海安市长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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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大成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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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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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2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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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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