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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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24 |
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黎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东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人为云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投标人全额自筹出资。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东站是西南最大规模的综合性铁路交通枢纽,规模 |
关键词: | 铁路 路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黎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东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人为云桂铁路广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投标人全额自筹出资。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南宁东站是西南最大规模的综合性铁路交通枢纽,规模为13台30线,总建筑面积为26.7万平方米,主要用电设备为空调和照明。南宁东站2019年总用电量约3065万度(地方电网2631万度,光伏发电434万度),2020年总用电约4182万度(地方电网3269万度,光伏发电913万度)。 2.2项目建设期内及节能效益分享期内投标人全额自筹出资,对南宁东站中央空调、智能照明系统和灯具进行节能改造,建设能耗管理系统等。建成后全系统使用寿命不少于20 年。投标人负责对既有南宁东站上述范围内用能状况进行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包含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负责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维保服务等并承担全部费用以及相应的安全责任。按照电表计量要求更换电表75个。 2.3节能效益分享期满后至系统使用寿命前15年内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维保服务,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支付维保费用。节能效益分享期满后第一年的维保费用不超过30万元(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不含灯具、电表),使用寿命期第16年起维保工作双方另行商定。 2.4在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内,按1:9的比例招标人与投标人分享节能收益,支付投标人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节能效益分享期内投标人投资的设备产权为投标人,节能效益分享期满后由投标人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2.5电价按0.632元/度(含税)测算。如遇电价调整,节能效益分享期按月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调整。 实际分享期=中标分享期*(0.632/实际电价)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范围涵盖节能、建筑智能化领域,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揽能力3.2 财务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其中营业收入有一个年度不低于1000万元。3.3 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完成两个及以上的大型建筑(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合同能源管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3.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4.2本项目无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