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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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08 |
招标代理: |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保定市 |
内 容: | 城*发展公司营销及运营常用物料制作服务比选公告 城*发展公司营销及运营常用物料制作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特公开邀请响应人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城*发展公司营销及运营常用物料制作服务。 *.* 项目资金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发展投 |
城市发展公司营销及运营常用物料制作服务比选公告
城市发展公司营销及运营常用物料制作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特公开邀请响应人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城市发展公司营销及运营常用物料制作服务。
1.2 项目资金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3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概况:城市发展公司营销及运营常用物料制作服务拟选择三家物料制作服务单位,根据采购人要求承接常用物料制作服务,以满足采购人营销及运营工作需求。
1.6 中选人数量:3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城市发展公司营销及运营常用物料制作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营销、运营工作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各类印刷品、包装展示物料、宣传物料等的制作、运输、安装与维护等工作,工作成果应为项目的客户服务、现场氛围营造、项目形象打造等提供良好的效果支撑,包括比选期间所发比选文件以及答疑包括的全部内容。
2.2 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3 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比选采购服务实施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个为国内排名前100的房地产企业提供过物料制作服务的类似业绩(企业排名以2020年克而瑞排行榜为准)。
(3)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3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2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3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
5)近1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6)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7)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8)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9)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响应人;
10)上述第5)、6)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2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比选采购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4.比选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8日09:00至2021年11月1日17:00。
4.2获取地点、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
凡有意响应人,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盖章后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内容须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响应人单位名称、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电子邮箱***
4.3采购代理收到邮件后即发送比选文件至授权委托书中预留邮箱。如超过文件获取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负责。若发送邮件的当天未收到比选文件电子版,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主动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日14时00分。
5.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①现场递交:递交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13时00分至2021年11月8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雄安办事处(地址:***
现场递交时应提供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响应文件内的,响应人另单独手持一份,格式自拟)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②邮寄递交:邮寄地址为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雄安办事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2区-05),联系人:李贺,联系电话***
特别说明: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应确保响应文件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地址,邮寄文件的送达时间仅以快递员将文件确实交予采购代理的时间为准,不以快递系统中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签收快递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其余时间不确保可正常签收快递。因未在上述时间段内送达快递而导致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承担。快递过程中响应人应对响应文件做好防护,由此造成文件损坏、密封破损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5.3逾期递交的、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含因快递过程中造成密封损坏而不满足密封要求的)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注:响应人现场递交文件的,需做好疫情防控并遵循新区疫情防控要求,按规定送达指定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上发布。
7.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录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207-1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陈家林九号院华腾世纪总部公园F座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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