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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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22 |
招标代理: | 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综合监控平台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街****号天地大厦A座***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JLZX-****- |
关键词: | 平台 |
项目概况 长春市生态环境综合监控平台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7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1-10-15131(JLZX-2021-0807)
项目名称:长春市生态环境综合监控平台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市生态环境综合监控平台项目主要包括智慧监管平台、业务应用中心、监管执法中心、大数据智慧中心、物联感知网等建设,本次采购对该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管理、项目设计、项目造价以及项目监理服务。服务目标:优质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采购预算:最高折扣系数1.0;
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人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项目验收之日,在标准、制度、建设和实施等方面为用户提供7×24小时全方位的技术咨询服务。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应具备信息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能力。3.2 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备任意一项注册类证书(注册咨询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系统分析师)。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设计、造价服务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监理服务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3.3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多家单位联合实施的,应当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权利、义务,牵头单位应至少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相关的工程咨询、设计、监理中任意一项证书且信用良好,并对咨询服务结果承担总体责任,其他提供咨询服务的各合作方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是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3.5被授权人及投标人拟派至项目组所有成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8日 至 2021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712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03日上午8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A座7楼712室)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证书;(5)被授权人及投标人拟派至项目组所有成员,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6)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7)中小企业声明函;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