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27 |
---|---|
截止日期: | 2021.11.11 |
招标业主: | 陕西省财政厅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彬州**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购置执法车辆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省彬州*公刘街财政局大楼****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彬州*-****-***** *、项目名称:彬州**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购置执法车 |
关键词: | 执法车 |
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购置执法车辆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彬州市公刘街财政局大楼1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11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彬州市-2021-00019
2、项目名称: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购置执法车辆二次
3、预算金额:39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购置执法车辆二次,4辆, 采购预算: 390,000.00元,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4辆执法车辆,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执法执勤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1-11 00:00:00 至 2022-11-1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二种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01 18:00:00 止
地点:陕西省彬州市公刘街财政局大楼1105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时间:2021-10-28至2021-11-01 18:00:00 止 地点:彬州市财政局办公楼1005 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获取 注:领取时间:2021-10-28 08:30:00至2021-11-01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合法有效的法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不能到场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现场领取,谢绝邮寄。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11 14:30:00
地点:陕西省彬州市公刘街财政局财政局大楼11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彬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附件:
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