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供应商应承诺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与备份文件的内容、格式一致,备份文件供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视为响应无效。
3、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递交时间:供应商应于开标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账户。
温馨提示:因本项目为网上投标,开标过程中需用电脑登录网站进行解密及二次报价,请供应商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