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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2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27
截止日期:2021.11.05
招标业主: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询价文件 项目编号:KJCXXM-ZY-** 询 价 人: 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时 间:****年 **月**日 目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书 * 第二章 报价须知 * 第三章 合同条
 
招标公告正文

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询价文件

项目编号:KJCXXM-ZY-06

 

 

 

 

 

询 价 人: 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时    间:2021年 10 月 27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书 1

第二章 报价须知 3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1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58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61

第六章 招标控制价 68

 


第一章 询价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全称):

我部现就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工程的    专业分包  相关事宜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司参与报价。

1. 询价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专业分包

1.2 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荔新公路段(广州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1.3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1.4 询价范围:承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地下室侧墙回填、顶板回填、砂石回填及室外工程开发及回填等所有工作内容。

2. 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具有承担本分包项目施工的能力。

2.2施工业绩:近  3  年  类似 项目施工的相应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分包项目施工的能力。

2.3 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2.4响应人纳税信用等级B级(不含M级)以上。

2.5参与投标报价的不同单位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

2.6专职安全人员配备人数至少1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

3. 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次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报价者,请在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www.ysd002060.com)在线报名;已注册、报名的,请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www.ysd002060.com)下载询价文件。

4. 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本次询价采用线下报价,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香山大道新光路13号(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 。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询 价 人: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                               

邮    编: 511340        联 系 人***

电    话: 13926089196             传    真:    /                           

                                  2021   年   10   月  27   日


第二章 报价须知

1、项目概况

1.1询价人:  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2工程名称: 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专业分包                          

1.3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荔新公路段(广州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1.4询价范围:承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地下室侧墙回填、顶板回填、砂石回填及室外工程开发及回填等所有工作内容。                                          

1.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1.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7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机械、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职业健康、包利润、包风险及本工程施工期间存在的风险。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2施工业绩要求:近  3   年  类似  项目施工的相应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分包项目施工的能力。   

2.3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2.4报价人纳税信用等级B级(不含M级)以上。              

2.5参与投标报价的不同单位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

2.6专职安全人员配备人数至少1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

3、报价要求

3.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2报价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询价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税费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费用。

3.3工程量清单中报价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3.4报价人的报价应综合考虑各种气候条件、各种施工方法等一切不可预见因素。若报价人中标,施工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签证或调整单价。

3.5本询价文件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项目及相应的工程量,仅供报价使用,结算工程量按竣工图纸计算。

3.6本次询价采用线下报价,各报价人依据询价文件要求递交报价。同时,请于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上传报价文件扫描件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www.ysd002060.com)。

4、报价文件的编制

4.1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4)资格证明材料等;

4.2报价文件的要求

(1)报价人应向询价人提交 贰 份报价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当两者发生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报价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有增加或修正的各项,都应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

5、报价文件送达与开启

5.1报价开启时间和地点

本询价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   10   时,报价开启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开启报价地点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香山大道新光路13号(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

5.2报价开启程序

(1)询价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按时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开启;

(2)报价开启由询价人组织,并邀请监督部门参与监督;

(3)报价截止后,询价人将当众检查报价文件是否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4)对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当众开封、公布报价人名称、报价项目名称、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询价人代表、监督人员、报价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启报价记录上签字确认;

(6)报价开启结束。

6、报价评审

6.1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询价人自行组建。

6.2评审方式

(1)评审方式:采用合理低价法评审,即选择能够满足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报价合理、评审得分最高的报价人。

(2)采用限额询价,询价人设定本分包项目最高限价为 2504714.81元。若报价人的报价超出询价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询价人不予接受,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评审程序

评审小组依据询价文件“附件三报价评分表”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分。

①商务综合得分(20分):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中的商务资料进行评审,根据其完整程度、合理程度进行评分;

②报价得分(80分):报价最低者作为基数得80分,按报价由低至高得分依次递减,5分为一个等级,每高于前一报价减5分。

(4)中标候选人

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按各报价人的评审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排名第一的为本次询价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的依次为后备中标候选人。

7、合同授予

7.1询价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审确定的中标人。

7.2中标通知书

询价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履约担保(如有)

中标人应按询价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向询价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  %,包含在未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

7.4签订合同

询价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询价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询价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附件一:报价开启记录表

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专业分包

报价开启记录表

报价开启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报价人

密封

情况

报  价

(万元)

质量目标

工期

备注

签名

 

 

 

 

 

 

 

 

 

 

 

 

 

 

 

 

 

 

 

 

 

 

 

 

 

 

 

 

 

 

 

 

   

询价人代表:             记录人:             监督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报价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专业分包询价的报价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目标: 符合                   标准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分包合同。

  特此通知。

 

 

询价人:              (盖章)            

联系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报价评分表

3.1 报价评分表

工程名称: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专业分包              询价编号: KJCXXM-ZY-06    

序号

评审项目

小分值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单位1

投标单位2

投标单位3

 (元)

     (元)

     (元)

1

商务评分

企业资质

6

20

满足询价文件资质要求得2分,资质等级每提高一个等级加2分,最高加4分;

 

 

 

业绩

6

近 3 年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以报价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作为评分依据。

 

 

 

信誉要求

 

4

在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分包方名录内且分包方信用评级AAA级计4分、AA级计3分、A级计2分、B级及以下不计分。

 

 

 

其他承诺

4

签订合同时可提供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证金(合同价10%)的得1分;工程进度款可延期三个月支付的得1分,可延期6个月支付的得2分。

 

 

 

2

经济评分

价格

80

80

投标报价最低作为基数为80分,按报价高低依次递减,分值差为5分。

 

 

 

总得分

 

100

100

 

 

 

 

 

 

 

 

 

 

 

 

 

 注:投标人总得分=商务得分+经济得分。

 

评委签名:                                                                          日期:

                                      

 

3.2评分汇总表

工程名称: 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专业分包

 

询价编号:KJCXXM-ZY-06                               

 

序号

                       评审意见
    报价人名称  

 

 

 

 

 

 

总得分

总得分排名

1

 

 

 

 

 

 

 

 

2

 

 

 

 

 

 

 

 

3

 

 

 

 

 

 

 

 

4

 

 

 

 

 

 

 

 

5

 

 

 

 

 

 

 

 

 

 

评委签名:                                                                          日期: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KJCXXM-ZY-06

 

 

 

甲方(施工总承包方):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专业分包方):      

 

工程名称: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工程

 

签约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       

 

签约时间:                      

 

 

 

 

 


分包合同协议书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规定及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总承包合同 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 [合同编号:KCZX-FB-2021-01,下称“总包合同”],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专业分包

(2)工程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荔新公路段(广州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内容:承台基坑土方开挖、承台基坑土方回填、地下室顶板土方回填、砂石回填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应包含但不局限于清单内容)

(4)分包范围:承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地下室侧墙回填、顶板回填、砂石回填及室外工程开发及回填等所有工作内容 

(5)分包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机械、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职业健康、包利润、包风险及本工程施工期间存在的风险。

2. 本分包工程签约合同价为(含增值税)人民币    元整(大写:    )。

其中:不含税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增值税为人民币    元(大写:   )。税金按国家政策适时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实报实销”。

3. 分包方项目负责人***

4.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或以上标准,且必须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质量要求。

5. 计划工期为  120日历天,本合同土方作业涉及交叉,需有作业面,工期的计算天数按照实际施工天数计算,中途等待工作面时间不计入工期。

6.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方式: /   。

(2)履约担保金额:  / 。

(3)履约担保的期限:  / 。 

7.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及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分包合同专用条款及补充协议;

(4)分包合同通用条款;

(5)甲方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条款;

(6)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及补充协议(有关总包工程的价格细节及与本分包工程无关的内容除外);

(7)工程图纸、技术说明;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乙方投标文件及答疑和澄清函(如有);

(10)双方工程往来信函、工程洽商变更等构成分包合同一部分的任何其他文件;

8.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若合同文件中对本合同范围或乙方工作范围以及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要求有不一致的,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出,除甲方明确指示乙方使用何种规定外,以对乙方义务、责任要求高者严者为准;合同文件对本合同范围或乙方工作范围有不一致的,以范围宽者为准;其他内容出现不一致的,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按顺序排列在前者为准,同一顺序文件出现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者为准;但经甲方认定乙方的有关承诺比顺序在前的文件对甲方更有利的,就该承诺事项以该特定承诺为准。

9. 分包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分包工程的施工、验收、缺陷修复、质量保修等责任。

10. 总承包方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限和方式支付工程款。

1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后正式生效。

12. 本协议书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用条款(专业工程分包)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 本分包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且互为补充和解释。若合同文件中对本合同范围或分包方(下称乙方)工作范围以及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要求有不一致的,乙方应在施工前向总承包方(下称甲方)提出,除甲方明确指示乙方使用何种规定外,以对乙方义务、责任要求高者严者为准;合同文件对本合同范围或乙方工作范围有不一致的,以范围宽者为准;其他内容出现不一致的,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按顺序排列在前者为准,同一顺序文件出现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者为准;但经甲方认定乙方的有关承诺比顺序在前的文件对甲方更有利的,就该承诺事项以该特定承诺为准。

A)分包合同协议书;B)中标通知书(如有);C)分包合同专用条款及补充协议;D)分包合同通用条款;E)甲方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条款(如有);F)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及补充协议(有关总包工程的价格细节及与本分包工程无关的内容除外);G)工程图纸、技术说明;H)已标价工程量清单;I)乙方投标文件及答疑和澄清函(如有);J)双方工程往来信函、工程洽商变更等构成分包合同一部分的任何其他文件。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1 语言文字: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按总包合同执行。本合同涉及金额的均以大小写标明,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2.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按总包合同执行。。

2.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按总包合同执行。

2.4 为加强监管,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甲方内部管理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适用于本合同,除非该内部管理制度的某些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合同条款相违背、相冲突,则除相违背、相冲突的条款无效外,其余条款仍然适用。

3.图纸

3.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套数在专用条款中列明,图纸的使用按总包合同执行。

 

二、合同总则

4. 双方声明、保证和承诺

4.1 乙方声明:在签订本合同时,已获知总包合同及其系列协议(如有)的一切条款(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同意在分包范围内执行和遵守总包合同内甲方需要注意、执行和遵守的所有条款。如有违反,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2 乙方同意:甲方与本工程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中的协议书、招标文件及附件、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等(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均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全过程承担技术与经济责任,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约定的工期。本合同未明确部分,双方协商。

甲方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乙方查阅。当乙方要求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4.3 乙方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施工。如乙方擅自转包给第三方施工,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由此引发的甲方、发包人及第三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4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性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上款约定的由乙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且列为本合同附件。

4.5 乙方承诺:已完成内部的法定正式批准程序,并且授权有关代表签署本合同。乙方为签订本合同向甲方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列为本合同附件。

4.6 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4.7本合同条款中所有约定的甲方应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审批、发出指示等工作的,如甲方逾期完成的,均不视为亦不代表甲方同意、承认、认可该等申请、事项。乙方应发函催告甲方,甲方召集乙方开会讨论,限期处理;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5.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概况和描述,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等均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三、工期

6.合同工期

6.1 合同工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2 工期顺延和延误

6.2.1 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总包合同约定的可顺延工期的情形的,按总包合同规定的程序执行。工期顺延期间,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停工费、窝工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6.2.2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方报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签证认可后调整。但甲方在向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提交的工期顺延申请上的签字、盖章仅为初步申请,并不表示对乙方工期顺延的确认。未经发包人确认的工期顺延申请不作为本合同履行的依据。

6.2.3 非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征地迟延、设计图纸交付迟延、工程所在地村/居民干扰等)致乙方工期延误的,甲方在向发包人申请顺延工期并得到发包人同意后可相应顺延乙方工期。除顺延工期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停工费、窝工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6.2.4 因乙方责任影响工期的,不能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致甲方被发包人追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同价款

7.合同价款

7.1 本合同项下工程价款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7.2 本合同的计价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7.3 税费的承担及税务发票的开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8.工程计量

8.1 工程量是经甲方审核且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经发包人确认的达到质量要求的实际完成工程量。除非有设计变更或新增内容,否则工程量不予调整。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8.2 乙方的进度结算申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9.工程款支付

9.1 工程预付款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9.2 工程款支付:每次付款期限均在乙方提交工程进度表或完工结算文件给甲方并由甲方提交监理和发包人审查批复,待甲方收到发包人拨付的工程款后,乙方才可办理申请付款手续。在手续办理及工程款拨付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进度与质量,不得以工程款不到位等为由影响工期和质量。

双方同意:该工程专款专用,甲方只有在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后,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办理付款手续,乙方在收款时须按7.3款约定的方式提供收款凭据或完税发票。乙方在发包人向甲方支付其分包范围内的工程款项前,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分包工程项目的任何工程款项。

9.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甲方根据审核后的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根据第11条的规定进行支付。

9.4工人工资支付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9.5 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根据所签订的供求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等的实际情况有权优先抵扣如下款项:(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的机具、材料、物资价款;(二)乙方向甲方租赁的机具、周转材料等租赁款;(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劳务结算款;(四)甲方代乙方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款;(五)乙方违反工程所在地及甲方有关防火、治安、施工安全、质量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及文明施工管理的条例和规定等所受的处罚、赔偿款项;(六)其他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可能被抵扣的费用。

9.6甲方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法规、总包合同要求及甲方内部管理需要,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按一定比例暂扣质量保证金、保留金等。

9.7 双方在专用条款约定乙方的收款业务办理人、收款账户。

9.8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如发包人在进度付款中出现超额支付给甲方的,甲方均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款在扣减相关款项后支付给乙方;如发包人未足额支付进度款的,则甲方按乙方完成分包工程款占申报工程进度款比例支付给乙方.对此乙方没有任何异议,且不会以此为由要求甲方足额支付或/和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9.9 发包人延迟付款的,乙方有义务在其分包范围内协助甲方向发包人追索延迟付款赔偿。若甲方追索到发包人延迟付款赔偿,则甲方在乙方分包范围内按相应比例在扣减本合同约定费用后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未能获得延迟付款赔偿,则甲方无须对乙方作任何延迟支付补偿。

9.10根据总包合同约定,总包工程竣工结算和支付须经过政府财政部门审价(审计)后才支付的,则本合同项下分包工程完工/竣工结算价款须在财政部门审价(审计)支付后才支付,但支付时间最迟不得超过财政部门审价(审计)支付后的第14个工作日。

如经政府财政部门审价(审计)后,在乙方分包工程范围内存在超付的,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尾款中作相应扣减;乙方尾款不足以抵扣超收工程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超收部分的工程价款。

 

六、工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

10.工程质量

10.1 按总包合同执行。总包合同亦未约定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1.职业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

11.1 职业健康安全: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工程所在地法规、政府相关规定和总包合同约定及甲方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制度执行。

11.2 文明施工: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工程所在地法规、政府相关规定和总包合同约定及甲方制定的文明施工制度执行。

11.3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实报实销”。乙方必须在期初(开工初期与施工组织计划同步编报,开工后与月/季/年度计划同步编报)编制分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期末(与进度结算同步办理)根据实施情况申请安全文明施工费。

11.4乙方在每期申请安全文明施工费时,必须同时提供当期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台账和相关的凭据以及下一期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支付;依据不足的,不予结算和支付。

11.5乙方应根据施工需要全力保障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投入到位,但实际支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超出分包合同约定部分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1.6 乙方未按前述条款执行,乙方应按总包合同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7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甲方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列明本工程项目的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及重大危险源清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七、物资采购和供应

12.物资采购与供应原则

12.1 有关物资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总包人的有关约定执行。

12.2 总包合同约定分包工程由发包人供应的物资,视为总包人供应的物资。

12.3 除依12.2由发包人供应的物资外,还须另由甲方供应物资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12.4 除12.2、12.3条款外的物资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由乙方自行采购的物资设备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已充分考虑到市场物价变动的风险,不会因自行采购的物资设备价格变动向甲方提出任何的补偿。

12.5 除与分包工程相关的物资采购、加工合同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缔结任何与本分包合同相关的合同。

13.物资采购与供应程序和责任

13.1 乙方购买和/或使用的物资应符合总包合同的要求。

13.2 如有必要,甲方有权要求检查乙方自行采购物资的供货合同,并监督其合同履行,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应及时向物资供应商支付货款,如本工程因物资款问题发生纠纷,则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按争议标的暂扣部分款项,并有权在工程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协调和见证下,不经乙方同意或确认即可将物资款项支付物资供应商,乙方不得以甲方直接付款给物资供应商为由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物资款问题发生纠纷致使甲方需参与诉讼(仲裁)或承担责任,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仲裁费、冻结资产损失、律师费、调查费、交通费等)。

13.3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付款委托。

 

八、工程变更

14.工程变更原则、程序

14.1 工程变更的原则、程序均按总包合同执行。

14.2 双方同意,工程变更须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同意并签证确认;在甲方向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提出申请变更前向乙方确认的工程变更是暂时的,如该项变更最终未得到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签证确认,则该项暂时的变更确认不能成立,且乙方不能以甲方已经确认变更为由向甲方申请补偿和索赔。

前款约定下,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纳入双方结算,执行总包合同有关计量和本合同计量与计价的规定。若发包人拒绝变更签证的要求,则甲方对乙方无须作任何补偿。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擅自暂停分包工程施工或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14.3 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在收到乙方申报及资料后,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取得发包人确认并签证后,按总包合同确定原则执行。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中途停建、返工除外。

 

九、完工验收、结算和质量保修

15.完工验收

15.1 分包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完工资料及完工验收报告,完工验收的原则和程序按本合同约定执行。16.完工结算、移交和质量保修

16.1 完工结算、价款支付和质量保修按总包合同执行,总包合同未约定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由甲方统一整理报发包人,乙方应积极配合。

(2)在总包工程竣工交付发包人使用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对分包范围的工程出现的缺陷承担保修责任。

(3)在质保期内因乙方不积极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委托他方对工程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尾款中扣除。

 

十、指令和现场负责人

17.指令

17.1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否则,乙方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7.2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工程分包人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乙方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18.工地现场负责人

18.1 甲方驻工地现场负责人***

18.2 甲方工地现场负责人***

18.3 甲方如更换驻工地现场负责人***

18.4 双方往来的资料、函件和证明性文件都须经甲方驻工地现场负责人或其转委托人书面确认才能作为双方办理变更、结算和支付等的依据。除甲方驻工地现场负责人***

18.5 乙方的本项目负责人***

18.6 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项目负责人因事离开工地,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出具委托其他人员负责工地施工事宜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授权权限、期限。乙方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

 

十一、双方一般权利义务

19.甲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9.1 向乙方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19.2 为乙方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属于乙方承包或责任范围的除外),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19.3 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19.4 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乙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19.5 办理进度结算和支付;组织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和办理分包完工结算。

19.6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如由于乙方履约不力(如乙方不具备工程之施工条件或由于工程进度、质量、劳动力资源、技术等级等方面原因,有多项或一项达不到要求的),不能达到发包人或甲方要求时,甲方可另行分包该分包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另行分包的费用由甲方经谈判后确定,无须征求乙方意见,发生费用从乙方费用中扣除并追加索赔(包括工期、费用等)。

19.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金流向进行监管。

19.8专用条款约定的由甲方享有或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0.乙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20.1 乙方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乙方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义务的情况发生。因乙方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义务的情况发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0.2 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待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所有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不得事后补做,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乙方报送月(季)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的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0.3 乙方应承诺为满足工期、质量要求,会随时按甲方指令无条件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物资、安全设施及人员投入,以达到甲方的要求为止;为达到上述要求,乙方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0.4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或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设备、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20.5 社保与保险:

(1)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及省、市的劳动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为派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员工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乙方必须为其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还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否则,发生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如乙方不履行第(1)点的,乙方同意由甲方代为购买和支付,所支出的费用在乙方应收的工程款中扣除。甲方的代为办理并不免除或减轻乙方的雇主与投保责任。

(3)如因乙方违反国家及省、市的劳动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所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时足额向雇员支付劳务工资,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乙方拖欠其雇员工资而造成群体性示威、游行、罢工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损失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20.6 乙方向其他分包单位提供设备、设施、物资的使用及其他协助、配合事项,需要收取费用的,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凡属总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总包合同中规定或约定的事项,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

(2)上述第一款规定或约定范围以外的协助、配合事项,经甲方同意由乙方与相关单位自行商定。如果乙方没有在提供协助、配合时向相关单位提出费用问题并实际收取费用,视为自愿向相关单位提供无偿协助与配合,事后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的要求。

(3)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因协助、配合的费用问题而引致的纠纷由乙方自行与相关单位处理解决,与甲方无关。并不得因此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0.7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发包人及工程所在地区的有关安全、质量、治安、防火、卫生、计划生育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承担因乙方及其雇员违反这些规定所受的处罚、赔偿。电工、焊工、机驾工等特殊工种,必须随身持有合法有效的证件以备查。

20.8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水保报告和工程所在地的环保要求以及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确保不因施工责任影响项目通过环评、水保验收。

20.9 施工现场生产与生活用水、用电,由发包人或甲方提供水、电源,场内施工水、电线管架设、施工临时设施由乙方按经审批的方案布置施工或委托甲方代为施工(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水、电表,并按期向有关部门缴纳水电费或由甲方代扣代缴。

20.10 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有义务接受,并立即进行整改、补救。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3天内仍拒不整改,甲方有权代为整改,整改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恶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0.11 未经发包人和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分包工程范围内张贴、悬挂任何乙方及不相关第三方宣传标语、字画和其他宣传资料。如甲方根据发包人要求和自身需要,要求乙方在分包工程范围内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字画和其他宣传资料,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0.12 鉴于甲方已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认证,乙方须在本项目施工中尊重并接受甲方的一体化管理体系要求,所有工作均应符合甲方标准工作程序。乙方为此所做的全部工作不得要求甲方增加任何费用和/或工期补偿。

20.13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施工项目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形式的经济合同或协议。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金。

20.1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对甲方已完工程进行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污染等,由乙方负责所有损失。

20.15 乙方应保障甲方在分包合同规定的分包工程的实施和完成以及修补任何缺陷过程中免于承受与下述事项有关的任何损失、责任、费用、索赔和诉讼:(1)任何人员的伤亡;(2)由乙方、乙方工人或其雇佣的其他人员的任何行为、疏忽或过失造成的损失;(3)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损失与损害。

20.16 乙方就其分包范围内工程必须配合甲方做好工程资料,配合甲方与业主完成结算。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与业主无法进行结算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若甲方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资料整理的,该费用由乙方全权承担,甲方可从乙方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

专用条款约定由乙方享有或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十二、违约和违约责任

21.甲方违约和违约责任承担

21.1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逾期56天仍未支付,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顺延工期。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逾期180天仍未支付,则从逾期后第180天起,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所欠款项的利息。

22.乙方违约

22.1 乙方将本合同范围内工作内容非法再分包或转包的。

22.2 乙方分包项目质量不合格、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文明施工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的。

22.3 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

22.4乙方不能按时提供发票且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

22.5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

22.6乙方违约的责任承担

(1)按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中约定需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分包范围内的违约责任相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及送达程序按总包合同约定执行。

(2)总包合同未约定但按本合同约定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和第三人对甲方提出的索赔、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等)。 

(3)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合法有效发票的,除应承担相应违约金外,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不免除其开具合法有效发票的义务。

(4)上述违约责任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的,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

乙方违约情形及责任承担在专用条款约定。

 

十三、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23.合同变更

23.1 因发包人变更、设计变更等非甲方原因引发合同范围内的乙方工作内容变更,双方按变更后的工作内容履行本合同。乙方承诺,不以上述理由向甲方提出包括工期、费用等的索赔,或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3.2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分包合同范围内的乙方部分工作内容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23.3 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和变更,但所有修改和变更均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后确认。

24.合同解除

24.1 总包合同解除引发的本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均认识到,本合同签订的前提和基础是总包合同,则无论因何种原因引发甲方与发包人协议解除总包合同,乙方均同意自总包合同解除且甲方将总包合同解除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送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解除。

(2)如甲方或发包人援引法律和总包合同条款单方解除总包合同,待该合同解除行为自动生效或甲方及发包人中一方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得到法院确认生效后,自总包合同解除生效且甲方书面告知乙方总包合同解除生效之日起本合同自动解除。

(3)因发包人变更、设计变更等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分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被全部取消、或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意义的,自上述原因发生且甲方将原因书面告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承诺,不以上述理由向甲方提出包括工期、费用等的索赔,或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发包人违约引发总包合同解除,则乙方有义务在分包范围内协助甲方向发包人提出违约赔偿申请,发包人支付的赔偿属于乙方分包范围内的,甲方待发包人支付赔偿金后方可将乙方分包范围内的赔偿支付给乙方。

24.2 因乙方违约引发的本合同解除

(1)因乙方原因致发包人以甲方违约为由解除总包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拖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甲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或遭受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基于上述第(2)点之约定,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在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职业健康安全等义务,甲方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乙方在接到整改通知之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整改要求的,甲方将援引第(4)点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

(4)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自书面告知乙方之日起正式生效;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4.3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4.4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对双方已无意义甚至可能扩大双方损失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追究各自责任。除非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积极主动维护对方利益,致对方损失继续扩大的。

24.5本合同解除后,双方约定的结算、支付和违约条款仍然有效,直至双方债权债务得以全部清偿。

25.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各自义务履行完毕,且债权债务得以全部清偿时终止。

 

十四、其他

26.不可抗力按总包合同约定执行。

27.保密:按总包合同约定执行。

28.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无条件承诺:争议发生后,乙方必须在做好现场证据保全后继续按照合同要求施工,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单方面停工,或者以争议解决需要时日为由拖延施(竣)工。否则,甲方有权先行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乙方必须在合同解除后5天内撤场。乙方强行霸占场地不撤场的,甲方可无条件强行清场,无需对乙方留置在场的材料设备进行清点和保管,清场所有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9.合同生效: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本合同生效方式。

30.合同份数:本合同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1.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2.本合同附件及虽未列为附件但依本合同约定应为附件的均是本合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通用条款正文结束)

           

 

 

 

 

 

 

 

 

 

 

 

 

 

 

 

 

 

 

 

 

 

 

 

 

 

 

 

 

 

 

专用条款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规定及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编号:KCZX-FB-2021-01,下称“总包合同”],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3.图纸

3.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 壹 套(包括复印件)供其使用。

二、合同总则

5.1工程名称: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专业分包

5.2工程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荔新公路段(广州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5.3工程内容:承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地下室侧墙回填、顶板回填、砂石回填及室外工程开发及回填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应包含但不局限于清单内容)

5.4分包范围:承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地下室侧墙回填、顶板回填、砂石回填及室外工程开发及回填等所有工作内容 

5.5分包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机械、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职业健康、包利润、包风险及本工程施工期间存在的风险。

 

                                    

三、工期

6.合同工期

6.1 按乙方投标文件(如有)及总包合同规定,本合同项下工程总工期为 120 日历天(包括配合甲方、发包人分包工程的有关配合工作),本合同土方作业涉及交叉,需有作业面,工期的计算天数按照实际施工天数计算,中途等待工作面时间不计入工期,开工时间(暂定)为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完工时间(暂定)为  /   。甲方要求按时完成,不得延期。如经验收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不能视为完工,乙方应负责返工直至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上款约定的合同总工期风险按总包合同约定执行。

 

四、合同价款

7.合同价款

7.1 本分包工程签约合同价为(含增值税)人民币     元整(大写:      )。

其中:不含税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增值税为人民币     元(大写:     )。税金按国家政策适时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实报实销”。

(1)本款约定价款是暂定价,合同价款以双方最终结算为准。无论何种原因暂定价款的增加或减少都不能作为乙方违约的依据。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合同价款中均包括了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包括劳动保险、财产保险、企业所得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利润、规费、税金以及承担本合同相应的一切风险所发生的费用。

7.2 本合同价款采用以下第(2) 种方式确定:

(1) 总价承包。即由乙方实行总价包干,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不再作任何调整。

(2) 单价承包。即承包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

(3)      /      。

具体工程量、单价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

上款所指分包综合单价,是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验收的施工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且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均达到甲方要求时的综合单价。分包综合单价已经充分考虑了各种可能影响正常施工的因素,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调整(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并已考虑停工、窝工等所有不可预见风险。

7.3 税费的承担及税务发票的开具

(1)乙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乙方纳税人识别号: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应税行为的计税方式为:□一般计税/□简易计税。若乙方纳税主体的身份发生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2)向政府机关交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所有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应交税费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    % )/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   % )/其他□(税率  % ),并按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4)每次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需提供该次付款金额相对应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发票(原件,发票类型见(3))给甲方作为付款凭据。提供发票的时间为乙方开出发票3日内、甲方到发包人办理收款手续之前,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合规的发票,增加了甲方的税负,则由乙方承担责任,负担增加的税金。结算完成后,且甲方付款前,乙方需提供与付款金额相对应的税务发票。

(5)乙方开具的发票应包含:具体金额、加盖增值税发票专用公章,发票备注栏需写项目名称、工程地点。

(6)发票的开具及送达:乙方开具发票并送达,且在甲方完成发票认证后,甲方才支付相应款项。甲方收取发票并抵扣的行为,不视为甲方对乙方履约行为的确认。

(7)发票的遗失和处理:因甲方原因发票遗失的,乙方应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因乙方原因发票遗失的,乙方应当负责提供相关凭证或重新开具发票确保甲方能够抵扣相应销项税额。

(8)发票记载项目变更:乙方开具发票后,涉及的服务类别、服务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该事项:甲方未认证或抵扣发票的,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作废原发票,并于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重新开具并提供发票;甲方已认证或抵扣发票,原发票原件无法作废的,若应开金额增加的,乙方应于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补开并提供增加部分金额的发票;若应开票金额减少的,乙方应于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开具红字发票;发票其他记载项目发生变更,导致发票作废或存在其他任何瑕疵,乙方应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开具发票、补开发票或提供其他合法书面材料,保证甲方实现对应款项销项税额的合法抵扣,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9)甲方提供开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开票地址:***

电话:***

税号:91440101082749348F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账号:4400 1581 3010 5301 5856

7.4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施工期间的主要材料调整以同期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每月发布的信息价为准对照2021年4月相应信息价的上述价格文件调整,当主要材料(碎石、砂、柴油、煤渣、外购土)价格涨落与2021年4月相比超出±5%时,对超出部分进行调差,在基价±5%内(含界值)不作调整。

调整某材料数量为A:每月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含量(不得超过本项目经审核预算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含量)

调整某材料价差计算公式为:B= D-1.05C(材料价格上涨时)或D-0.95C(材料价格下浮时)

B—某材料结算价差,以不含税计;

C—项目建设材料基准价以2021年4月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为准。

D—合同履约期间每月广州地区材料信息价格。

材料调整价格差额=A×B×(1+税率)。

 

五、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8.工程计量

8.2 工程量按月计量,乙方应在每月 25 日前提交工程量报表给甲方审核。

9.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分为期中的过程结算支付和最终的完工结算支付。过程结算仅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完工结算系双方就本分包工程的最终结算。

9.1 工程预付款由双方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执行:

(1)本合同不支付预付款;

(2)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必须提供相应预付款保函,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     。扣回时间和比例:   /    。

9.2工程进度款

本合同工程款支付实行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支付分账管理,甲方根据审核后工程量清单拨付进度款,进度款总额按当月完成量的 85  %支付,其中不少于 10  %用于工人工资支付,其余   90 %用于工程款支付,本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完成量的90%,办理完工结算后付款至结算价的  97  %,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 1 年缺陷责任期满后  60 个工作日内一次结清。

9.4双方约定工人工资支付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

(1)甲方按总承包合同要求已设立了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乙方的工人工资支付由甲方在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中代付,乙方应在每月 20  日前提交工人工资表,另附工人姓名、账号、开户行等相关证明,如工人工资支付总额超过本合同9.2约定比例,则按实际调整其他款项支付额度,总额不得超过月进度支付比例;

(2)乙方按相关要求设立了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户名:     /    、账号        /      ),甲方将工人工资支付至乙方设立的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提取现金。账户内资金少于作业工人当期应发工资总额的,乙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

9.7乙方指定     (身份证:    电话:***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付款委托。

六、工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

10.工程质量

10.1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七、物资采购和供应

12.物资采购与供应原则

12.3 甲方供应的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  。

甲方供应的物资,乙方必须严格按预算用量领用,超预算量的物资,按市场价加  10 %计价。甲供材料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且乙方应及时签收相应领料单,领取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完工验收、结算和质量保修

16.完工结算、移交和质量保修

16.1 完工结算、价款支付和质量保修约定:  按专用合同条款9.2条约定 .

十、指令和现场负责人

18.工地现场负责人

18.1 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担任本项目甲方驻工地现场负责人,负责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定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担任本项目安全负责人***

18.5 乙方指定      (身份证:    电话:      )担任本项目负责人,指定       (身份证:           电话:        )担任本分包项目安全负责人***

十一、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9.甲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9.7 甲方应享有或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       。

20.乙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20.2 乙方应于每月底前 25  天向甲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暂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20.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规定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若违章施工及其它工程受到损坏,其损失由于乙方违反操作规程、管理不善、保护措施不到位,一切不可抗拒因素及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等事故,其它不规范原因造成事故以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其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0.4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循国家关于安全检查生产的规定,定期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生产,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设置和配齐安全防护器材,杜绝违章作业。由于乙方违反操作规程、管理不善、劳动保护措施不落实,一切不可抗拒因素及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等事故,其它原因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以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其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0.16 乙方应享有或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      。

  (1)乙方应负责办理所有劳务工的工伤保险、并确保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管理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2)乙方必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3)乙方用工必须遵守工程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对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严禁职工家属、小孩借住工地宿舍,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人员进场前,需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安排参与体检,体检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体检合格的才办理进场手续,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录用,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保护其它控制点,施工时应注意地下市政管线的保护。

(6)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审查通过的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

(7)按要求履行劳务工实名制的义务,承担因乙方劳务上人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如因乙方未履行本条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及影响,乙方负责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赔偿甲方损失及消除影响。实名制满足广州市规定的要求。

(8)乙方应与劳务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务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按政府要求采集劳务工人信息,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以实现每日精确考勤, 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

 

十二、违约和违约责任

22.乙方违约

乙方违约情形及责任承担详见附件《分包方违约清单》

十四、其他

29.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另有生效条件约定的从其约定。

30.合同份数

本合同书一式 陆 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31.补充条款

(1)如乙方在实际施工中发生变更、签证的,应在变更签证事件发生后一个月内办理好认定手续,认定手续应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工作派出人、项目总工、项目经理,任何事后或完工后补签的签证手续无效,甲方不予认可。   

(2)乙方承诺:任何在事件发生后一个月内未办理签证手续的工作内容,不得在事后或完工后提出补偿要求,包括事后让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人员补办的签证、证明材料等。   

32. 合同附件

(1)工程量清单

(2)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3)廉政合同

(4)工程质量保修书

(5)分包方违约清单  

(6)分包施工知识产权协议

(7)不拖欠民工工资保证书

(本合同专用条款正文结束)

 

 

 

 

 

 

 

 

 

 

 

 

附件1

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分部分项工程

 

 

 

 

 

 

1

挖基坑土方(承台基坑土方)

1.土壤类别:三类土
2.挖土深度:4m 内

m3

7846.45

 

 

 

2

回填方(承台基坑回填)

1.填方来源、运距:购土回填,18.35km

m3

4675.24

 

 

 

3

回填方(地下室顶板回填)

1.填方来源、运距:购土回填,18.35km

m3

7818.52

 

 

 

4

挖基坑土方

人工挖沟槽土方 三类土 深度在4m内

m3

55.32

 

 

 

5

挖沟槽土方

1.土壤类别:三类土
2.挖土深度:2m 内

m3

1502.14

 

 

 

6

回填方

1.填方来源、运距:购土回填,18.35km

m3

1577.299

 

 

 

7

回填方

1.填方来源、运距:砂石比例7:3

m3

1746.342

 

 

 

8

回填方

1.填方来源、运距:煤渣回填

m3

6.09

 

 

 

9

回填方

1.填方材料品种:原土
2.密实度:按规范要求

m3

40.35

 

 

室外工程

10

回填方

1.填方材料品种:中粗砂
2.密实度:按规范要求

m3

60.52

 

 

室外工程

11

余方弃置

1.废弃料品种:-般土壤和其他
2.运距:18.35km

m3

13.96

 

 

室外工程土方运距暂按18.35考虑,结算据实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

 

1

 

 

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

增值税销项税额

 

1

 

 

9%

合计

 

 

 

 

 

 

 

 

附件2:

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分包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明确和全面履行分包工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总承包合同等,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分包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专业分包                                         

分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分包合同 

二、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一)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

1.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为零;

2.火灾事故为零;

3.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为零。

(二)安全生产事件控制目标

1.不发生影响甲方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常使用的安全事件;

2.不发生导致甲方区域性市场禁入的安全事件;

3.不发生甲方被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约谈或媒体通报批评的安全事件;

4.努力提升发包人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发包人约谈分包工程安全问题 ≤1  次。

(三)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控制目标

1.不发生环保污染、集体中毒等群体性或上访事件 ;                    

2.不发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扰民事件;

3.不发生废水、废渣、废气等污染物违规排放事件;

4.施工场所设备和材料整齐、有序摆放。

5.生活区干净、整洁、有序、平安。  

(四)发包人约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同发包人与本协议甲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三、安全生产责任

(一)甲方安全生产权利与责任

1.应与乙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2.牵头各分包单位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项。

3.审查乙方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从业人员资格证照等。

4.组织审查重要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

5.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6.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考核。

7.组织、协助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同一区域内多个施工单位交叉作业,负责组织各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二)乙方安全生产权利与责任

1.乙方单位负责人为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乙方项目负责人***

2.服从甲方对安全工作的统一指挥、管理、协调和监督。

3.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且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任职。

4.按要求编制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专项施工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按甲方要求报审、报批和备案。

5.编制安全费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

6.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措施。

7.开展各项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8.配置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组织和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9.严格设备安全管理,按要求组织进场验收、报审和备案。

10.严格分包安全管理,落实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各项措施。

11.落实危大工程管理程序和措施,确保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达到要求。

12.与本分包工程供应商等单位签订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须报甲方备案。

13.若分包工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配合事故调查。

14.按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和上报分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资料。

四、资质、证照审查与报备

(一)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证照,并对证照的真实性负责。乙方相关证照信息后续发生变更的,应重新及时报验。

1.向甲方报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开工。

2.报备乙方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证:乙方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报备乙方人员(含劳务工)身份证明和体检表:拟进场人员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体检登记表、岗位证书等。

(二)每月25 日前,乙方应将已退场人员登记表、新进场人员身份信息、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等报甲方备案。

(三)乙方未及时报备退场人员信息、进场人员名册及身份信息、体检登记表的,甲方有权责令其15日内办理到位,逾期仍未办结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 万元/项作为违约处罚,超过3个月仍未提供的不予结算或不予支付工程款。

(四)乙方人员未经批准私自进场后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人员、资质及能力要求

(一)甲方人员

1.甲方委派项目经理    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实施全面协调管理。

2.甲方委派安全总监/主任   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乙方人员及其资质要求

1.乙方委派项目负责人***

2.乙方委派专职安全员      对分包工程进行安全监管,并纳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与协调。乙方未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30日内配备到位,逾期未配备到位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1万元/人·月作为违约处罚。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对乙方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行为,甲方有权要求其停止作业,并实施1000元/人次违约处罚。

4.乙方进场员工的年龄、健康状况、工作技能和从业资格,应与其所从事的工种和岗位相适应。乙方不得聘用60周岁以上的男性、55周岁以上的女性员工从事现场作业,不得聘用有高血压、眩晕症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高处或井下作业。乙方聘用人员应同时满足建设、监督等单位或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要求。

(三)乙方员工中有年龄、健康状况、工作技能和从业资格不符合作业要求的或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出该岗位人员,乙方应予以配合,对不按要求执行的,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六、安全教育培训

(一)甲方组织乙方新进场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配合。

(二)根据要求,甲方组织乙方全体人员进行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其他专项安全培训,乙方必须参加,并按甲方要求予以配合。

(三)安全培训费用由甲方预支,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   万元/年度作为分包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费用(含资料费、器材费、授课费等),乙方不得拒绝。

七、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要求。

(二)开工前,甲方应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文件发放给乙方,乙方应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

(三)发包人与甲方签订的有关安全生产协议,甲方应以书面形式交底给乙方,并作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乙方应严格遵守。

(四)乙方应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报甲方备案,其内容、要求或标准不得低于甲方的制度体系标准要求。

八、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一)甲乙双方各自负责为其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二)分包清单中包含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等相关投保费用的,乙方须按要求购买保险,保单报甲方审查、备案。

(三)分包清单中未包含相关投保费用的,甲方统一购买项目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费用由甲方统一预支,各分包单位按合同款比例分摊费用。本分包工程扣除投保费用计  /  元,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四)乙方若聘用年龄、健康状况等不符合作业要求、投保条件的员工,相应的安全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生产费用

(一)为确保分包工程安全费用不挪用,依据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KJCXXM-ZY-06 )条款或甲方《关于分包工程安全费用投入及结算与支付的规定》(粤水电经管〔2019〕13号),分包工程安全费用与工程款分开支付。乙方支出的安全费用需按期向甲方单独申请,经甲方审核后,方可支付

(二)乙方安全投入不足,导致安全防护措施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 5000元/次的违约处罚,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完善安全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直接从分包工程安全费或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拒绝。

十、劳动保护用品

(一)甲乙双方应各自为其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和穿戴。若乙方购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二)乙方员工未正确穿戴或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元/人次罚款作为违约处罚。

十一、施工机械设备、机具和材料安全管理

(一)乙方对其自有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和材料的安全性负责,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机具和材料。

(二)乙方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和材料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报监理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但不因此免除乙方该承担的安全责任。

(三)乙方使用甲方施工机械或工器具时,若发现安全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相应职能部门处理。

(四)乙方租赁外部设备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报甲方备案。

(五)乙方购买大宗材料时,应与供货方、运输方分别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报甲方备案。

(六)乙方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报监理同意投入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和材料,在分包工程区域外发生的安全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乙方与其它第三方的纠纷和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材料等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乙方必须立即停止使用,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2000元/次的违约经济处罚。

十二、高风险作业管理与预防

(一)乙方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责,规范组织施工,对分包工程区域内或作业活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对安全隐患和违反文明施工的行为按要求进行整改。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经甲乙双方单位技术负责人***

(三)动火、临水、临电、吊装、爆破、有限空间、高边坡、地下管线防损等危险作业前,乙方应报甲方许可,完善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组织施工作业。乙方项目负责人应亲自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乙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亲自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专门指派负责人***

(四)不同施工单位或不同班组交叉作业,须指派负责人***

(五)确因作业需要,拆除或移动高处作业、“四口”、“五临边”等防护设施时,需报甲方同意。作业过程中须指定专人负责监护,作业完毕须按要求恢复防护设施。若违反本项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2000元/次的违约经济处罚。

十三、应急管理

(一)甲方负责编制本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配备应急队伍与物资装备等资源。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应急预案,建立与之相衔接的分包工程专项应急预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乙方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三)乙方应根据分包工程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四)甲方每年组织开展项目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乙方必须组织全部人员参加。

(五)甲方组织项目综合应急演练或者专项应急演练,乙方必须支持和配合,听从指挥和调度,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人工费用。

十四、综合管理

(一)甲方提供的或者由乙方自行建设的办公区、生活区等场所应当符合安全、卫生和消防等要求。

(二)甲乙双方应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建立并落实员工实名数据采集、进退场登记、工资结算发放等方面的措施。

(三)乙方现场的安全标识、标志和文化宣传应遵守甲方的管理要求。

(四)乙方应督促员工遵守当地治安管理规定、尊重当地民风民俗,落实施工不扰民措施。

 (五)加强舆情管控,乙方应教育、督促员工不得随意刊发、转发不利于甲方及项目声誉的负面信息和负面言论。

十五、安全生产事故处罚

分包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乙方必须全力参加及配合事故善后处理事宜,全力配合甲方事故调查工作,乙方不得拒绝。

由于乙方不服从管理、承包工程再分包、管理失职失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情形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赔偿费用。

乙方主要责任导致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按下列情形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出现以下任一事项,将从工程款中扣罚违约金30万元:

(1)发生1人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2)发生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

(3)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2.出现以下任一事项,将从工程款中扣罚违约金10万元:

(1)发生1~2人重伤事故;

(2)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十六、不良安全行为或事件的违约处罚

乙方不良安全行为或事件给甲方市场经营、社会声誉、品牌形象等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影响甲方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约处罚50万元/次;

2.导致甲方区域性市场禁入的,对乙方违约处罚30万元/次;

3.导致甲方被政府部门约谈或通报批评的,对乙方违约处罚10万元/次;

4.导致甲方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对乙方违约处罚5万元/次;

5.导致甲方被政府部门一般性行政处罚的,对乙方违约处罚按照行政处罚的2倍执行;后果严重的,对乙方违约处罚按照行政处罚的5倍执行;

6.导致甲方被发包人安全生产约谈的,对乙方违约处罚1~2万元/次;

7.文明施工扰民事件造成纠纷的,对乙方违约处罚0.5~1万元/次;造成群体性或上访事件的,对乙方违约处罚5万元/次。

8.其他情形,视情节和后果采取一定违约处罚。

十七、安全生产违章处罚

甲方对乙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对乙方违规操作行为督促整改,并参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行为考核表》(附表)进行处罚。违章行为不限于本附表,项目部可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对附表进行增减和修订。

十八、争议

(一)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 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纠纷时,乙方不能以此为由作出影响甚至降低本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

十九、附则

(一)本协议作为  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编号: KJCXXM-ZY-06   )的有效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处罚与分包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二)本协议如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业内容及乙方全部人员撤离施工现场,且甲乙双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即终止。

(四)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附表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行为考核表

序号

违章行为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处罚标准

安全施工

 

1

穿高跟鞋,露脚趾、带钉鞋、凉拖鞋、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进入施工现场。

50 元/人次

2

施工人员未在指定的吸烟点吸烟,乱扔烟头。

50 元/人次

3

高处作业、驾驶作业等违规接打电话。

50 元/人次

4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500 元/人次

5

新入职员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进场作业。

200 元/人次

6

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200 元/人次

7

作业人员在无防护的支撑上行走。

200 元/人次

8

不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工作、无安全交底记录。

200 元/次

9

不正确使用攀爬工具、防护设施。

100 元/次

10

不按照安全警示标志要求,违规进入、违规摆放、违规动作。

100 元/次

11

危险区域或夜间施工无安全警示标志。

100 元/处

12

“洞口、临边”无防护栏杆或安全网搭设不符合要求。

200 元/处

13

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

200 元/处

14

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存放和使用。

200 元/处

15

现场未配置消防器材、无明显防火标志、未标识疏散通道。

200 元/处

16

施工机具或材料未进场报验,就投入使用。

1000 元/次

17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

1000元/人次

18

危大工程未落实审批程序、验收制度、巡检制度和旁站监护制度。

1000 元/次

19

动火、临水、临电、吊装、爆破、有限空间、高边坡、地下管线防损等危险作业,未经审批许可、未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未指派旁站监护。

1000 元/次

20

交叉危险作业,未指派负责人***

***

21

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未经许可、完工后未及时恢复。

1000 元/次

22

危大工程未按照审批方案施工,或擅自改变方案施工。

1000 元/次

23

同类违章行为反复出现、违章性质恶劣、违章后果较为严重。

1000元

文明施工

 

1

现场应设而未设茶水间、吸烟室、卫生间。

1000元

2

现场应设而未设微型消防站。

1000元

3

现场应设而未设安全宣传栏。

1000元

4

现场应设而未设门禁系统。

1000元

5

现场应设而未设沉淀池。

1000元

6

现场应设而未设车辆洗车槽。

1000元

7

运输混凝土、渣土、垃圾车辆未按规定加盖影响市容。

500 元

8

工作面未留出人行安全通道,或者安全通道被占用。

500 元

9

现场施工材料未分类堆放、未摆放整齐、被水浸泡。

200 元

10

现场施工机具摆放不牢固、不整齐、占用通道。

200 元

11

现场临电线路拖地、泡水或者搭架在金属结构上。

200 元

12

现场水管、气管等杂乱布置影响交通、美观。

200 元

13

现场剩余的物料、已停用的机具未及时回收。

200 元

14

现场污水、杂物、垃圾未及时清理。

100 元

15

现场排水沟未及时疏通造成污水溢出路面。

100 元/处

16

个人车辆在现场乱停乱放。

100 元/处

17

工人宿舍乱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

100 元/处

18

工人宿舍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

100 元/处

19

工人宿舍鞋子、衣物晾晒杂乱无序、影响美观。

100 元/处

20

生活区未设置垃圾分类池的、垃圾随意丢弃。

200 元

21

其他不文明行为,视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应处罚。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1

对甲方人员提出的安全管理要求采取抵制、推诿、拖延等措施。

1000元/次

2

现场管理责任人未按要求落实指挥、监管、监护职责。

1000 元/次

3

未按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每日巡查(无记录)。

200 元/班

4

未按相关整改通知要求完成整改或没有及时整改。

200 元/项

5

未按要求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培训、安全交底(无记录)。

200 元/次

6

对甲方要求报备的资料未及时报备。

200 元/项

 

 

附件3:

廉 政 合 同

合同编号: KJCXXM-ZY-06                             

甲方名称: 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名称:                                          

为确保  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KJCXXM-ZY-06 )双方能够勤政廉洁地履行,规范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发生商业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证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经济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

四、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具体办事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或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物品和好处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或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或相关单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其配偶、子女、亲属参与负责的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或相关单位推荐分包人或供应商并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多算工程量、多结工程款,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因乙方拒绝本人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乙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或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或相关单位及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等。

四、不准用黄、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

五、不准违反国家有关维护农民工利益的各项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给予诫勉谈话;情节较重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并建议调离原岗位,不再从事相关工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乙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收缴乙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情节较重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并取消乙方在甲方的合作资格。

第五条 双方约定如下事项:

1、本合同由集团纪委综合监督组第二组负责监督,举报电话:***

 2、 双方其他约定:      /     。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 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履约结束为止。

第七条 本合同书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工程质量保修书

施工总承包方(全称):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方(全称):                                       

施工总承包方和专业分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分包方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台土方开挖、回填、地下室侧墙回填、顶板回填、砂石回填及室外工程开挖及回填。

二、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分包工程的保修期如下:     

保修期自本分包合同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为2年。

三、缺陷责任期

分包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本分包合同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分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分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施工总承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分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分包方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分包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施工总承包方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无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总承包方、分包方在工程完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施工总承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                  分包方违约清单

序号

项目

违约事项

违约处理

备注

1

人员管理方面

因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

***

 

2

施工技术人员的数量不满足要求或不按承包人要求的期限增加人员。

通报批评,视情节向承包人支付1000~5000元的违约金。

 

3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

 

3

特殊工种的作业中,若有无证上岗的。

每发现一次,向承包人支付100元/人次的违约金。

 

4

进度管理方面

分包人原因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的。

每延误1天,应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

 

5

由于分包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工的。

每延误1天,应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6

分包人擅自停工的(非承包人原因)。

每停工1天,应给承包人支付5万元/天的违约金;停工超过10天的,承包人通知分包人拒不开工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分包,并要求分包人承担签约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7

质量管理方面

上道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的。

 

分包人必须拆除重建,且每发生一次,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

 

 

8

接到监理人或承(发)包人关于不合格品的处理指示后不予执行的。

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向承包人支付1万-10万元/次的违约金。

 

9

分包人未及时发现质量隐患而导致质量事件(事故)发生。

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向承包人支付2万-20万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10

施工中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或发现但未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的、或被监理人、承(发)包人或监督站发现并下达整改通知并勒令返工的。

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向承包人支付1万-10万元/次的违约金。

 

11

材料设备管理方面

分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的。

分包人除重新采购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该材料设备价款10%的违约金。

 

12

分包人私自将已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非为本项目原因撤离施工现场的。

除必须予以纠正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撤离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价款10%的违约金。

 

13

主要机械设备、材料未按合同文件及承包人要求及时到场或擅自更换、调整。

限期整改,并向承包人支付每台(次)每天5000元违约金。

 

14

资料管理方面

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后,验收资料未按要求在1个月内整理归档的。

限期整改,每延误一天向承包人支付每次每天5000元违约金。

 

15

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积极配合承包人与业主完成结算,若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与业主无法进行结算的。

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分包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

 

16

施工组织管理方面

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或噪音超标被其他单位或个人投诉或被有关部门要求整改、处罚的。

 

分包人必须在当天内完成有效整改。若故意拖延整改或同类问题累计被投诉超过三次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

 

17

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自行或允许其他人在本工程工地上悬挂任何广告的。

承包人有权自行拆除并可要求分包人按拆除费用的1.5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8

分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应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20%的违约金,同时必须按照承包人的要求予以纠正。

 

19

安全管理方面

因安全工作的不足被政府监督部门、发包人等发现并下达整改通知或勒令停工的。

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向承包人支付1万-10万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0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含安全监督部门、发包人、监理人及承包人的检查)。

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向承包人支付1万-10万元/次的违约金。

 

21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整改落实的(含安全监督部门、发包人、监理人及承包人的检查)。

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向承包人支付1万-5万元/次的违约金。

 

22

分包人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而导致安全事件(事故)发生。

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向承包人支付2万-20万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3

其他

分包人未能按承包人要求按时提供合法有效发票的。

应向承包人支付该发票金额20%的违约金外,给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同时不免除其开具合法有效发票的义务。

 

24

恶意拖欠工人工资或设备、材料款,导致本工程出现的上访、闹事的。

向承包人支付10万-20万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给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5

合同解除的情形

1.未按承包人要求投入足够的设备、机具、物资、安全设施及人员投入,导致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业主要求更换施工队伍。

2.恶意拖欠工人工资或设备、材料款,导致本工程出现的上访、闹事及承包方被告或给承包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3.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4.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5.实施的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

6.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隐患且拒不整改。

7.擅自以承包方公司和项目部的名义与供应商和分包单位签订相关合同和协议。

解除分包合同,并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且需承担给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附件6             分包施工知识产权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施工所涉及的商标、图案文字、生产技术、配方等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委托施工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4.无论合同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施工技术,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施工技术,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10万元。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附件7

不拖欠民工工资保证书

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杜绝拖欠民工工资的指示精神,保证该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本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我公司承诺:

按分包合同要求与雇佣人员签订劳务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民工工资的支付条件和具体时间。

保证按劳务协议书中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并接受甲方与发包人的监督和检查。

甲方一经发现我司存在拖欠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民工工资的行为,我司保证将无条件筹集资金立即发放所拖欠的民工工资,并愿意接受甲方与发包人的任何针对性的惩罚措施。

我司承诺一旦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我司将无条件接受甲方与发包人代扣本工程项目的进度款直接支付给民工的权力,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本保证书自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原合同有效期满结束。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询价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询价文件中的报价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4 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              。

二、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

2.3 工程量清单中报价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三、其他说明

四、工程量清单

单位:元

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分部分项工程

 

 

 

 

 

 

1

挖基坑土方(承台基坑土方)

1.土壤类别:三类土
2.挖土深度:4m 内

m3

7846.45

 

 

 

2

回填方(承台基坑回填)

1.填方来源、运距:购土回填,18.35km

m3

4675.24

 

 

 

3

回填方(地下室顶板回填)

1.填方来源、运距:购土回填,18.35km

m3

7818.52

 

 

 

4

挖基坑土方

人工挖沟槽土方 三类土 深度在4m内

m3

55.32

 

 

 

5

挖沟槽土方

1.土壤类别:三类土
2.挖土深度:2m 内

m3

1502.14

 

 

 

6

回填方

1.填方来源、运距:购土回填,18.35km

m3

1577.299

 

 

 

7

回填方

1.填方来源、运距:砂石比例7:3

m3

1746.342

 

 

 

8

回填方

1.填方来源、运距:煤渣回填

m3

6.09

 

 

 

9

回填方

1.填方材料品种:原土
2.密实度:按规范要求

m3

40.35

 

 

室外工程

10

回填方

1.填方材料品种:中粗砂
2.密实度:按规范要求

m3

60.52

 

 

室外工程

11

余方弃置

1.废弃料品种:-般土壤和其他
2.运距:18.35km

m3

13.96

 

 

室外工程

土方运距暂按18.35考虑,结算据实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

 

1

 

 

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

增值税销项税额

 

1

 

 

9%

合计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专业分包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报价函

 

                        (询价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进行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范围: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盖章)

 

 

 

 

 

 

此处放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及背面复印件

 

 

 


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代理人,其权限为办理              相关事宜。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营范围: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此处放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及背面复印件

 

 

 

 

 

 

 

 

 

注:1、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则不需提供本授权书。

 

 

 

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分部分项工程

 

 

 

 

 

 

1

挖基坑土方(承台基坑土方)

1.土壤类别:三类土
2.挖土深度:4m 内

m3

7846.45

 

 

 

2

回填方(承台基坑回填)

1.填方来源、运距:购土回填,18.35km

m3

4675.24

 

 

 

3

回填方(地下室顶板回填)

1.填方来源、运距:购土回填,18.35km

m3

7818.52

 

 

 

4

挖基坑土方

人工挖沟槽土方 三类土 深度在4m内

m3

55.32

 

 

 

5

挖沟槽土方

1.土壤类别:三类土
2.挖土深度:2m 内

m3

1502.14

 

 

 

6

回填方

1.填方来源、运距:购土回填,18.35km

m3

1577.299

 

 

 

7

回填方

1.填方来源、运距:砂石比例7:3

m3

1746.342

 

 

 

8

回填方

1.填方来源、运距:煤渣回填

m3

6.09

 

 

 

9

回填方

1.填方材料品种:原土
2.密实度:按规范要求

m3

40.35

 

 

室外工程

10

回填方

1.填方材料品种:中粗砂
2.密实度:按规范要求

m3

60.52

 

 

室外工程

11

余方弃置

1.废弃料品种:-般土壤和其他
2.运距:18.35km

m3

13.96

 

 

室外工程

土方运距暂按18.35考虑,结算据实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

 

1

 

 

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

增值税销项税额

 

1

 

 

9%

合计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资格证明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近 3 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

近  3  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造价)

工程完成时间

工程地点

验收评定情况

 

 

 

 

 

 

 

 

 

 

 

 

 

 

 

 

 

 

 

 

 

 

 

 

 

 

 

 

 

 

 

 

 

 

 

 

 

 

 

 

 

 

 

 

 

 

 

 

 

 

 

 

 

 

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五)其他

 

资金支付条件承诺书

 

                         (询价人名称):

 

我方承诺,如中选承建               专业分包工程,对贵方的资金支付条件承诺如下:

¨可提供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证金(合同价10%);

¨可延期三个月收取工程进度款;

¨可延期6个月收取工程进度款;

¨不承诺。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六章 招标控制价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分部分项工程

 

 

 

 

 

 

1

挖基坑土方(承台基坑土方)

1.土壤类别:三类土
2.挖土深度:4m 内

m3

7846.45

12.36

96978.98

 

2

回填方(承台基坑回填)

1.填方来源、运距:购土回填,18.35km

m3

4675.24

92.18

430952.40

 

3

回填方(地下室顶板回填)

1.填方来源、运距:购土回填,18.35km

m3

7818.52

92.18

720692.41

 

4

挖基坑土方

人工挖沟槽土方 三类土 深度在4m内

m3

55.32

10.37

573.49

 

5

挖沟槽土方

1.土壤类别:三类土
2.挖土深度:2m 内

m3

1502.14

10.37

15572.38

 

6

回填方

1.填方来源、运距:购土回填,18.35km

m3

1577.299

92.18

145391.64

 

7

回填方

1.填方来源、运距:砂石比例7:3

m3

1746.342

468.15

817548.26

 

8

回填方

1.填方来源、运距:煤渣回填

m3

6.09

375.18

2284.82

 

9

回填方

1.填方材料品种:原土
2.密实度:按规范要求

m3

40.35

17.51

706.58

室外工程

10

回填方

1.填方材料品种:中粗砂
2.密实度:按规范要求

m3

60.52

353.20

21375.82

11

余方弃置

1.废弃料品种:-般土壤和其他
2.运距:18.35km

m3

13.96

55.14

769.77

安全文明施工费

 

1

 

45056.93

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

增值税销项税额

 

1

 

206811.31

9%

合计

 

 

 

 

2504714.81

 

                                                 

报价地址:http://www.ysd002060.com/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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