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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公务车配件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二次)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27 标签: 辽宁省招标 营口市招标 公共设施招标 公务车招标 公务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27
截止日期:2021.11.09
招标代理: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营口市
内 容:项目概况 ***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公务车配件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公务车配件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
关键词: 公共设施 公务车 公务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公务车配件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800-02071 

项目名称: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公务车配件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0.00元

最高限价:原厂配件官网价格

采购需求: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公务车配件供应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完成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服务表现及服务质量,在保证财政预算,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前提下,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续签,最多续签两次,每次续约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提交二次报价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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