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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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19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建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附件*长双快速路招标公告*.**(*).doc附件*长双快速路招标公告*.**(*).doc 项目概况 长双快速路标段清扫保洁与冬季清雪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春街**号(******税务局青年税务所)老杨蒲社区二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 |
关键词: | 路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Y2021-10-18
项目名称:长双快速路标段清扫保洁与冬季清雪服务
预算金额:291.169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1.169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双快速路清扫保洁与冬季清雪服务,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履行期限开始时间根据道路实际接收情况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许可证;(2)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至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近一年2020年全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4)具有近一年2020年全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投标人具有为其服务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类保险;(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7日 至 2021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青春街29号(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青年税务所)老杨蒲社区二楼215室
方式:时间: 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 方式:需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许可证;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建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