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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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11 |
招标代理: |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省本级(henan)/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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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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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1-907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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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扫描(包括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赔偿)等历史卷宗和新收未归档卷宗档案,纸张大小包含(A1,A2,A3,A4,B5等),本次扫描要求封皮备考表全部扫描,封皮信息、卷内目录要求全部著录并挂接到河南省法院档案管理系统及其他伴随性服务。扫描任务约600万页。 5.2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合格要求及采购人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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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10月26日 至 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网;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网,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资料。采购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中递交/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或未按规定递交/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四)-1,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供应商持企业CA对已上传的加密文件进行解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开展信用担保,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远程开标,无需到开标现场,无需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网上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3、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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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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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