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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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08 |
招标代理: | 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选取条件 本选取项目集士港镇广昇综合楼**工程已备案,项目业主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选取人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选取代理人为************,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选取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选取。 *.项目概况 |
关键词: | 综合楼 电梯 |
本选取项目集士港镇广昇综合楼新建工程已备案,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选取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选取代理人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选取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选取。
2.项目概况与选取范围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广昇村
项目规模:总建设面积约2869.94平方米,本项目无障碍兼消防电梯1台。
项目总投资:1849.01万元
选取控制价:16万元
计划工期:交货期:接到交货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到场并满足总包进度;安装工期:设备货物到场后,3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且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要求,并在项目总体竣工前通过相关检测单位的检验。
选取范围:本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
3.响应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选取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 响应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选取要求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响应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响应产品的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电梯品牌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厂家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响应,则选取人都予以拒绝】;
3.1.3 响应人须具备以下①和②项要求:
①响应货物的制造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许可范围涵盖所有响应产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或响应货物的制造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制造内容,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②响应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许可范围涵盖所有响应产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或响应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安装维修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响应人(若联合体响应,指电梯安装单位)为非响应产品的制造厂家,必须同时具有响应产品的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1.4 响应人(若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1.5 响应人(联合体响应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选取代理人对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响应。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选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选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选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选取。
3.2 响应人(若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项目负责人***
3.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响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响应产品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联合体成员为电梯安装单位。
3.4 其他要求: / 。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比选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规定的选取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11月7日15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乡镇交易系统”栏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响应人信息后下载选取资料。未下载选取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响应人,其响应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候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备注:响应人可根据“海曙区乡镇、石碶街道交易平台”中的选取公告及选取文件下方的“选取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选取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2如有补充的选取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3、选取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2600元整提交形式:支票或电汇(必须以响应人总公司名义提交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集士港支行帐号:81270101302183640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7日15时(北京时间)退还时间:详见比选文件特别提示:(1)响应人必须于响应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前存入上述指定银行;(2)响应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响应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响应文件中。(3)以联合体形式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7.响应文件的递交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11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曙区集士港镇公共资源交易站(集士港镇资源配置与审批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注:迟到的响应文件或未购买比选文件者的响应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9.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选取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