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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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22 |
招标代理: | 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受***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规模及预算金额: *.*采购规模:发行 |
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 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规模及预算金额:
2.1采购规模:发行规模5亿元,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2.2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2.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承销费率不超过实际募集金额2.5‰/年。
3、投标人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服务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2月份缴纳税收的凭证或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从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的资格。
(2)近三年没有因相关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管理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符合《盐城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属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盐城市市属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盐国资﹝2020﹞153号)里规定的其他要求,并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十万元(¥100000.00元)整,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
接受单位: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苏州银行大丰支行
账 号:51441200000302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给采购人。投标人如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3日(8:30-18:00)至2021年11月19日(8:30-18:00)。
6.2领取地点: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
6.3联系电话***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上午9:00 时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上午9:00 时。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新都路与开创路交叉东南处汇都商务中心大厦10F)会议室。
出席开标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会。
采购人: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