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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金塔县解放村水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21 标签: 甘肃省招标 酒泉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21
截止日期:2021.11.15
招标代理: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酒泉市
内 容:*****村水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村水库清淤工程施工,由***人民政府“金政办回字****第***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法人为*****村水库清淤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招标公告正文

     金塔县解放村水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塔县解放村水库清淤工程施工,由金塔县人民政府“金政办回字2021第19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法人为金塔县解放村水库清淤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金塔县解放村水库地处金塔县城西南,是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发电、养殖、旅游等综合利用功能的中型水库,与上游的鸳鸯池水库联合调度运行。该水库与鸳鸯池水库是鸳鸯灌区 54.43 万亩耕地和 10.24 万亩林地灌溉不可替代的地表水调蓄工程,更是金塔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工程。

 

金塔县解放村水库位于金塔县县城西南7.0km 的黑河支流讨赖河上,处于鸳鸯池水库下游 4 公里处,于 1969 年开工,1971年建成投入使用。解放村水库为鸳鸯池水库的反调节水库,解放村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发电、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年调节中型水库。水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 12439km2,总库容为 3905 万 m3,属中型水库。水库校核洪水位1298.98m,正常蓄水位 1297.77m,死水位 1293.05m。经过 1998 年和 2006年 2 次除险加固后,现水库防洪标准按一百年一遇设计,一千年一遇校核。解放村水库建筑物主要有主坝、副坝、正常溢洪道、新建溢洪道、输水洞、发电站等建筑物组成,主要建筑物按 3 级设计,设计抗震设防烈度 7度。土坝总长 3050m,其中主坝 1150m,副坝 1900m,坝型为粘土心墙砂壳坝。主坝最大坝高 16m,坝顶宽 5m,坝顶高程 1300.5m,正常溢洪道采用实用堰,堰顶高程 1295.00m,最大泄洪流量 332m3/s,新建溢洪道最大泄洪流量 867m3/s。2017 年投资 710 万元对电站进行了增容改造,装机容量由原 2000KW 增至 2500KW,改造后装机容量净增 500KW。2018 年进行了大坝安全鉴定,鉴定为二类坝。主要承担的工作职能是按照上级防汛调蓄要求,做好水库的蓄水、防汛调度、护库、向下游鸳鸯灌区金塔片区 7 乡镇54.43 万亩耕地的灌溉输水任务,同时做好装机容量 2500KW 的发电站经营管理任务和金沙湖水利旅游风景区管理任务。

 

(二)建设规模

 

解放村水库为Ⅲ等中型水库,清淤工程对大坝及主要建筑物影响较小,清淤临时建筑为次要建筑物,按照4级建筑物设计。当水库放空时,采用运输机械挖沙的方式开展水上清淤作业选定的清淤区域面积约1.2k㎡,清淤平均深度约3m,清理库底淤积物约240万m³。

 

(三)招标范围

 

水库清淤共计2140918m³,堤身土方填筑压实削坡259393m³, 格宾石笼护砌15915m³。

 

(四)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八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七个,监理标段1个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如下:

 

第一标段(施工)范围为:清淤范围K0+000~K0+750,围堤填筑范围K0+800~K1+100;及本标段施工临时道路、管理房屋等;

 

第二标段(施工)范围为:清淤范围K0+750~K1+150,围堤填筑范围K0+600~K0+800;及本标段施工临时道路、管理房屋等;

 

第三标段(施工)范围为:清淤范围K1+150~K1+500,围堤填筑范围K0+100~K0+600;及本标段施工临时道路、管理房屋等;

 

第四标段(施工)范围为:清淤范围K1+500~K1+840,围堤填筑范围K0+000~K0+700;及本标段施工临时道路、管理房屋等;

 

第五标段(施工)范围为:清淤范围K1+840~K2+150,围堤填筑范围K0+700~K1+400;及本标段施工临时道路、管理房屋等;

 

第六标段(施工)范围为:清淤范围K2+150~K2+512,围堤填筑范围K0+400~K2+150;及本标段施工临时道路、管理房屋等;

 

第七标段(施工)范围为:淤积堆积岛宾格网铅丝块石护坡及本标段施工临时道路、管理房屋等;

 

第八标段(监理)范围为:金塔县解放村水库清淤工程施工期监理,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缺陷期处理监理、及竣工资料编制、整理、移交期监理。

 

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五)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 : 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1月25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12月25 日

 

(六)质量标准

 

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三、四、五、六、七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二)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它建设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在已中标项目担任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四)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2018至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近6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减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减免税备案材料);

 

(五)投标人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模板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各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中标后7日内须在金塔县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六)投标人近10个月(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无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未受到行政部门处罚。

 

(七)投标人无涉黑涉恶及违法犯罪记录。

 

(八)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在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政府采购网公告认定的有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名单内的按规定限制投标的单位(企业)、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xypt.mwr.gov.cn/)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失信黑名单或在甘肃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九)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十)投标标段说明:每个投标人只能参与本项目一个标段的投标活动。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八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二)投标人须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含乙级);拟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水工专业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企业近六个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复印件盖单位章)及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社保花名册),已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书。

 

(三)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证书;水工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每标段不少于1人,服务期三个月、派驻总监理工程师1名,服务期直至工程验收结束。

 

(四)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2018至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近6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减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减免税备案材料);

 

(五)投标人无涉黑涉恶及违法犯罪记录。

 

(六)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在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政府采购网公告认定的有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名单内的按规定限制投标的单位(企业)、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xypt.mwr.gov.cn/)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失信黑名单或在甘肃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七)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人须知

(一)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CA互认及省主体共享平台常见问题处理方案》。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各投标企业须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工具使用CA证书登录制作,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三)本项目招标开评标活动使用“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61.178.200.57:17005)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如有疑问请咨询:

 

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

 

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话:***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于2021年10月27日9:00分—2021年11月14日18:00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投标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从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未在规定时间内从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联系代理机构获取。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9:00时

 

(二)地点: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www.ggzyjypt.com.cn/)进行,投标人需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下载“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

 

(三)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递交

(一)本项目须提交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将在业主单位登记备案,如若中标,在项目实施阶段直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前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特殊原因需变动的,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替换,否则,对投标单位将按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二)投标登记成功后于2021年11月12日18时00分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拟委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信息表》及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95428526@qq.com。

 九、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如有必要,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踏勘现场。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公告期:2021年 10月22日至 2021 年10月31日。

 十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第一标段:¥65000.00元

 

  第二标段:¥70000.00元

 

  第三标段:¥65000.00元

 

  第四标段:¥650000.00元

 

  第五标段:¥65000.00元

 

  第六标段:¥70000.00元

 

  第七标段:¥50000.00元

 

  第八标段:¥3000.00元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酒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工程担保形式:

 

    1.银行电汇: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2.工程担保形式:投标人可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函(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注意事项:  

 

   1.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工程保函与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鼓励使用电子保函。

 

   2.投标人提供工程保函的,工程保函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地址:***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09 时00分前。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塔县解放村水库清淤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王永致          联系电话***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寒凝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小龙         联系电话***

 

  地址:***

 

 

 

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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