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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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12 |
招标代理: |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公告 **省**监狱罪犯食堂用蔬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ZB-*******)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省**监狱罪犯食堂用蔬菜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LZB-*******),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省**监狱。本项目已具备 |
关键词: | 监狱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本河南省许昌监狱罪犯食堂用蔬菜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LZB-202133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河南省许昌监狱。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时令蔬菜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1、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 、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 、单位负责人***
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必须满足以上资格的同时,且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2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0月28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公告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纸质递交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9号广发大厦12楼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许昌监狱的委托,就其罪犯食堂用蔬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许昌监狱罪犯食堂用蔬菜项目
招标编号:HLZB-2021337
二、项目简要说明: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本项目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入围供应商2家;
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5、供货周期:一年(按采购人需求分批供应,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60万元,高于预算控制价者为无效响应;
7、采购内容:时令蔬菜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 、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 、单位负责人***
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必须满足以上资格的同时,且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出售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 2021年10月2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根据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上传至平台,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5、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开标后到中招联合平台注册的账户中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发票开具当月可退换,跨月不再受理。
6、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投标人即报名成功,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未在报名截止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7、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五、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 12 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纬四路广发大厦12层开标室。
六、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 12 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纬四路广发大厦12层开标室。
七、信息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许昌监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楼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河南省许昌监狱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