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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2022年度副食品、液化气供应商选择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21 标签: 吉林省招标 长春市招标 食品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21
截止日期:2021.11.16
招标代理: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长春市
内 容: 项目概况 某部****年度副食品、液化气供应商选择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取网上邮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NYIL-F**** 项目名称:某部****年度副食品
关键词: 食品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某部2022年度副食品、液化气供应商选择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取网上邮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KNYIL-F1015

项目名称:某部2022年度副食品、液化气供应商选择

预算金额:13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标段为生鲜食品类,包含初级农产品(肉类、蔬菜类、禽蛋类、水产类等),预包装食品(冻品、豆制品及其他副食品等)及散装食品;二标段为干调水果百货类,包含预包装食品(干调类、乳制品等)、水果类及散装食品;三标段为液化气(丙烷),包含液化气(丙烷)本身及其运输配送、罐体加压检测、液化气管路检查和维护等服务;需求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不应为外(台)资独资或外资(台)控股企业,并在本次服务项目经营范围内的。供应商一标段、二标段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标段须具有有效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1日  至 2021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取网上邮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邮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3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项目编号:2021-JKNYIL-F10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2022年度副食品、液化气供应商选择已获办公室会议文件通过,资金来自上级下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某部2022年度副食品、液化气供应商选择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2.3 采购内容:一标段为生鲜食品类,包含初级农产品(肉类、蔬菜类、禽蛋类、水产类等),预包装食品(冻品、豆制品及其他副食品等)及散装食品;二标段为干调水果百货类,包含预包装食品(干调类、乳制品等)、水果类及散装食品;三标段为液化气(丙烷),包含液化气(丙烷)本身及其运输配送、罐体加压检测、液化气管路检查和维护等服务;需求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4计划采购预算:一标段全年采购预算约800万元;二标段全年采购预算约500万元;三标段全年采购预算约50万元。

2.5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6 供货时间:根据部队需求每日送货。

2.7 供货地点:吉林省通化市地区范围内。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申请人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不应为外(台)资独资或外资(台)控股企业,并在本次服务项目经营范围内的。

3.3 供应商一标段、二标段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标段须具有有效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3.4 近三年(2018年-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8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信用信息记录良好;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信用良好承诺书。

3.10 所供货物需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或要求。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2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须查询有效。

3.14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按照标段自然顺序,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取网上邮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173090235@qq.com),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

(1)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标段、二标段须提供);有效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副本(三标段须提供);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近期连续至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6)最近连续6个月按期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复印件);

(7)最近连续6个月按期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复印件)。

注: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将上述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公示页截图内容须准确无误,并按照“4.1项”报名要求资料的序号顺序排序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73090235@qq.com),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4.2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送的资料进行确认,若报名资料有误,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连同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一标段1000元,二标段500元,三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每个标段均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票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6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37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七.其他

招标完成后,采购人将组织人员现场实地查看中标人公司、仓库、人员、设施设备情况,对冒名顶替、皮包公司等情况取消中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联系人***

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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