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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区美丽河湖工程(2021-2023)招标公告(WXXQ202109015-X02)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20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20
截止日期:2021.11.02
招标代理: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新吴区美丽河湖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XXQ*********项目名称新吴区美丽河湖工程(****-****) 标段编号WXXQ*********-X**;标段名称沈家桥浜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新吴区美丽河湖工程(2021-2023)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XQ202109015 项目名称 新吴区美丽河湖工程(2021-2023)
标段编号 WXXQ202109015-X02; 标段名称 沈家桥浜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10月2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10月25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公告
新吴区美丽河湖工程(2021-2023)沈家桥浜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吴区美丽河湖工程(2021-2023)(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吴区美丽河湖工程(2021-2023)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1]2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沈家桥浜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
2.1.2 建设规模:沈家桥浜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景观绿化面积约12万平方米,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景观土建、绿化、桥梁、照明、排水。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园林设备安装、排水及景观照明、亲水平台、园路、休闲座椅、景观休闲廊架、停车位、装配式厕所、景观小品等施工
2.1.3 合同估算价:42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5日,竣工日期:2022年01月14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景观、土石方、绿化、桥梁、结构、电气、排水、装配式厕所、园路铺装等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2200万元的景观绿化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类似工程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所载金额为准,类似工程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计算。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信息为准。

自2019/10/20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20/10/20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2021/07/20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21/10/01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 15:00 时至2021年10月25日 17:00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2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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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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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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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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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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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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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0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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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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