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20 |
---|---|
截止日期: | 2021.10.26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岔区 |
内 容: |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省******浩良河镇浩良河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CXCSD****-***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浩良河镇浩良河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26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CXCSD2021-053
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浩良河镇浩良河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3.4万元
5、最高限价:13.4万元
6、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7、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
8、服务期限:2021年10月29日-2022年07月30日;274日历天;
9、采购需求: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单位 |
总价 |
1 |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浩良河镇浩良河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 |
1/项 |
13.4万元 |
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要求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上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部门在《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中规定,“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如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也即可。三种提供任何一项即满足要求。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
法人: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保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6 |
良好的商业信誉 |
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查询关于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信息,如存在失信信息处罚,投标无效 |
7 |
承诺函 |
供应商提交”投标人承诺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8 |
资质要求 |
同时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
9 |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
项目总监(1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注册证或岗位证或培训证; 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注册证或岗位证或培训证; 监理员(1人)具备注册证或岗位证或培训证;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凡符合资格要求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成员单位于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春市伊美区电力嘉园1号楼1单元201)。
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持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
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谈判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16时00分。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15时30分至16时00分。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1年10月26日16时00分
谈判地点: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春市伊美区电力嘉园1号楼1单元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南岔县)。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八、其它要求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九、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伊春市南岔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1366458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