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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保标准版企业保险费划转标准版本地化开发、实施和联调(包括过渡期双系统并行开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20 标签: 江苏省招标 保险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20
截止日期:2021.11.10
招标业主:国家税务总局
招标代理: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附件*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表.docx 项目概况 ********省税务局社保标准版企业保险费划转标准版本地化开发、实施和联调(包括过渡期双系统并行开发)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郑和中路***号D座**楼****室(邮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
关键词: 保险
 
招标公告正文
附件1 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表.docx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保标准版企业保险费划转标准版本地化开发、实施和联调(包括过渡期双系统并行开发)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2室(邮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CC-2102AW252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保标准版企业保险费划转标准版本地化开发、实施和联调(包括过渡期双系统并行开发)项目

预算金额:1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保费系统完成企业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等服务工作。分为2个包(投标人可以投标任意分包)。其中:

分包一:社保费标准版企业保险费划转标准版本地化开发、实施和联调(包括过渡期双系统并行开发)项目

2019年以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密切配合,顺利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划转任务。截至目前,江苏省内企业社保费仍由金三核心征管系统负责征收。按国务院工作要求,税务机关尚未使用金三标准版系统征收企业社保费的,要尽快完成企业社保费征管系统切换工作。
企业社保费划转实施具体工作主要包括政策梳理、环境准备、升级部署、初始化、数据交接、数据迁移、自主试算、操作培训、全流程测试、缴费人公告及培训、系统切换等工作,有些工作(如初始化、数据交接、数据迁移)需要历经多轮,反复迭代。
企业社保费划转实施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复杂度高、社会影响大,江苏省税务局协调人社部门、医保部门、财政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企业社保费系统切换工作。

分包二:社保费标准版开发项目—社保费系统企保划转升级改造(标准版征收子系统、并联系统优化升级 )项目

为了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实现税费统征统管、同征同查,建立健全部门职责清晰、征管流程规范、缴费服务便民、征收管理高效的社保费征缴体制,全面提高社保资金征管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实现社保费收入安全和可持续增长让中央满意,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发展让地方满意,依法依规征收让企业满意,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让人民满意。
基于以上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税务和人社部门之间的信息化水平,让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少跑马路、多跑网路”,建设社保费相关系统,实现部门间数据交换,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确保社保费征收管理职责划转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合同履行期限:分包一:社保费标准版企业保险费划转标准版本地化开发、实施和联调(包括过渡期双系统并行开发)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分包二:社保费标准版开发项目—社保费系统企保划转升级改造(标准版征收子系统、并联系统优化升级)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0日  至 2021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2室(邮购)

方式:邮购,请按照其它补充事宜要求办理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5楼15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两个分包总的预算金额为175万元。两个分包总的最高限价为175万元。

分包一:社保费标准版企业保险费划转标准版本地化开发、实施和联调(包括过渡期双系统并行开发)项目,预算125万元,最高限价为125万元

分包二:社保费标准版开发项目—社保费系统企保划转升级改造(标准版征收子系统、并联系统优化升级)项目,预算50万元,最高限价为50万元

2、两个分包招标文件总的售价为600元,每个分包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5、招标文件邮购注意事项:请办理采购文件费用汇款手续,汇款用途请填写:具体项目编号+“标书费”;填写附件“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表”。将填写后的“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表”(word版)作为附件发送邮件到:js02583240902@163.com,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购买采购文件”。

招标代理开户行信息:

户 名: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江苏路支行

帐 号:7321810182600023404

6、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建议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通过顺丰或其它可靠方式,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2室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具体快递收件人、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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