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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处托管资产房屋租金评估项目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20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启东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20
截止日期:2021.10.26
招标代理: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启东市
内 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政府分散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托管资产房屋租金评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内容: 长江商场底楼走道、汇龙镇人民中路长江商场二楼全部及底楼过道(面积约***.**平方米)、建新路东首**经理部楼上(面积约***平方米)、和合***路***号
 
招标公告正文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处托管资产房屋租金评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内容:

长江商场底楼走道、汇龙镇人民中路长江商场二楼全部及底楼过道(面积约363.07平方米)、建新路东首江海经理部楼上(面积约150平方米)、和合镇江海路114号(原和合商业公司和合老法庭北侧)3处托管资产房屋的租金进行评估。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的服务费为人民币 肆千元整(¥:4000.00元)。供应商所报投报价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需具有房产评估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从事本项目评估活动所需的一切费用,也包括专业作业人员、交通工具、调查、以及所需仪器、办公、通讯等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咨询代理: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企业资质证书(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7)报价表: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8:30-9:00密封至启东市发改委602会议室(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服务周期要求:7个日历天。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在供应商完成全部项目服务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由采购人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如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成交人的成交资格。

七、付款方式:项目完成且评审合格一个月后付清,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利息不计。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x

附件三.docx

附件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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