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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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2 |
招标业主: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 医疗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高压灭菌器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联系地址 *****区萱花路***号 联系人 彭先成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报名及递交资质时限 ****年**月**日**:**至****年**月* |
关键词: | 灭菌器 实验室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医疗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高压灭菌器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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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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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 联系人 |
*** | 彭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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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传真电话 |
023-85381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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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递交资质时限 |
2021年10月19日16:20至2021年10月22日16:20 (上班时间08:00—12:00及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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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方式 |
顺丰快递邮寄(请务必写清楚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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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标时间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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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目 |
国产或进口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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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灭菌器 (检验科结核病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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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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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资质要求: 一、投标公司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2、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投标公司委托负责本次招标事宜人的授权委托书。 4、负责本次招标事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理商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2、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厂家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2、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必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关于康复设备界定的通知) 四、授权 1、厂家授予代理商的授权书 2、代理商授予投标商家的授权书 需提供最新三证合一的资质复印件,彩页和产品说明书。 附件1:高压灭菌器(检验科结核病实验室)的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附件2: 参加招标和产品介绍活动来院人员新冠防疫管理要求
特别说明: 如果投标单位是中小型的企业单位的,请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资质); 特别要求:报名资料封面上注明投标/产品介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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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高压灭菌器(检验科结核病实验室)的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1、型别:立式蒸汽式高压灭菌;
2、有效容积:150L≤V≤200L;
3、温度范围:压力灭菌温度至少覆盖50℃~134℃;
4、材料:不锈钢腔体材料,内置不锈钢消毒筐/篮;
5、操作简洁安全,具有计时功能和人工排气干燥功能;
6、安全要求:超温自动保护、门安全联锁装置、超压自动泄压的安全阀、短路保护、过压保护;
7、具有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证书和医疗器械证书(需提供相应彩页资料):
8、设有本地售后服务点,并提供工程师资质;
9、中标单位负责该设备使用前的办证工作及其相关费用。
附件2:
参加招标和产品介绍活动来院人员新冠防疫管理要求
当前国内疫情复杂严峻,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1]31号)要求,针对来院人员要求如下:
一、针对重庆市内来院人员:
必须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若有近14天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参考本规定第三点执行;
二、针对重庆市外来院人员:
1、所有14天内从重庆市外来院人员均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2、健康码为黄码者,不能参与我院投标(或产品介绍);
3、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提示或自述存在以下情况者:
(1)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院人员,自返渝后居家隔离(或自我健康监测)已满14天且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2)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区)来院人员,自返渝后自我健康监测已满7天且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3)未满健康监测期限者,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三、针对中高风险区来院人员:
1、对高、中风险区(通常以乡镇、街道划分)来渝返渝人员和外省(区、市)确定的特定时段、特定空间高风险人群,未施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医学观察期间,第1、4、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2、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未施行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或第1、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未施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或第1、7、14天各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
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3、对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渝返渝人员和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市来渝返渝人员,未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或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