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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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2 |
地 区: | 广安市 |
内 容: | 0044471122 |
广安农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邻水分公司拟对邻水县石永镇石合场村猪场建设项目进场道路片石一批以公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
一、项目名称:邻水县石永镇石合场村猪场建设项目进场道路片石一批采购。
二、采购人:广安农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邻水分公司。
三、采购内容:片石(直径不超过20cm) 600m3,到货收方时方量为虚方量计算,装车满载后以车厢长宽高计算方量。
四、项目地点:邻水县石永镇石合场村。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最高限价:36000元。
七、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需有建材销售相关营业范围且提供复印件。
注: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鲜章。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价在广安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报名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1日08:30-12:00,14:30-18:00在广安农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市广安区城南平安大道盐业总公司广安分公司随和大酒店旁办公楼306室)报名。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参与报名的,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二)委托人参与报名的,需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介绍信,应包含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介绍信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十、公告竞价流程及办法:
1.竞价现场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人参与竞价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书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2021年10月22日10时00分。
3.已报名的供应商于2021年10月22日10:00在广安市广安区兴安中街324号-广安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签到,并提交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伍佰元(¥:500),竞价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提交。10:00 还未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4.供应商通过审查后统一提交报价表,报价表需密封并加盖公章。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的报价表视为无效报价。
5.供应商所填报的总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若有则作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所填报的单价乘以数量的算术和与所填报的总价不一致时,采购人应通知供应商进行修正,修正的总价为供应商所填报的单价乘以数量的算术和,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所填报的总价低于所用供应商填报的总价平均值的50%作无效报价处理。
6.采购小组现场拆封各供应商的报价表,并根据各供应商报价按本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对无效报价的供应商告知其理由,并对有效报价的供应商进行排名,排名以有效报价从低往高排出前3名推荐供应商。
7.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推荐供应商为本次公告竞价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自身原因放弃成交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推荐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应及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8.竞价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现场退还竞价保证金。成交的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供应商。
9.结算及付款方式:
结算: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结算,单价中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合同规定片石的所有材料费、运输费、上车费、下车费及税金,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结算时按经甲方现场收货验收的实际收货量为准。
支付方式为:供应商供应完全部片石供应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供应商应提供与支付金额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税率按3%计取,若供应商出具的税票税率不足3%,将在结算时按相应差额扣取费用。具体计算如下:
扣取费用=结算价-结算价÷(1+3%)×(1+竞选申请人提供税票税率)。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广安农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邻水分公司
2021年10月19日